《湖里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印发!

民生   2025-01-27 18:31   福建  



2025年1月27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印发

《湖里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5年1月1日起

符合本措施规定条件的企业和个人

可参照本措施享受相应奖励


《措施》从综合经济贡献奖励、资质等级奖励、拓展业务奖励、超低能耗奖励、优质工程奖励、技术进步奖励、建筑转型奖励、人才保障奖励、信用激励奖励等9个方面精准发力,助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原《湖里区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

(厦湖府办规〔2020〕4号)

共5个方面内容

新制定的《措施》

调整为9个方面内容

现解读如下



综合经济贡献奖励

对建筑业企业按综合经济贡献情况分8个档次予以奖励,奖励金额由10万元到600万元不等。同时对企业综合经济贡献超过200亿元的部分,每10亿元给予奖励50万元,综合经济贡献奖每年对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力度在全省各区县中最大

资质等级奖励

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每年每项资质给予奖励500万元,奖励力度在全省各区县中最大。同时,将原本主要针对施工企业的条款内容扩大到整个建筑行业,增加对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的奖励措施,提高对特殊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的奖励力度,推动建筑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拓展业务奖励

针对建筑业企业,在全省区县率先推出拓展业务贴息补助,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对年产值增量3亿元以上企业,按年度实际支付银行生产经营贷款利息总额的30%给予贴息补助,上限100万元。

超低能耗奖励

在全省区县率先推出超低能耗建筑奖励,鼓励建筑业总部项目按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鼓励企业租赁使用,加快推进节能低碳建筑发展。

优质工程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优质工程奖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企业打造优质精品工程,提高企业品牌优势。

技术进步奖励

新增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福建省级工法、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建筑转型奖励

在全省区县率先推出智能建造转型奖励措施,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智慧工地三星项目承建单位以及市智能建造试点(骨干)企业予以奖励,鼓励企业、项目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转型工作,培育新质生产力。

人才保障奖励

在全省区县率先推出对新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或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奖(闽江杯企业在职项目经理的奖励措施;对新认定省级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建站奖励,支持建筑业企业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

信用激励奖励

延续原有政策信用激励措施,对产值增长、创优质工程或者参与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信用奖励,并增加以商引商信用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参与招商引荐的积极性。




下一步

湖里区将以《措施》为指引

持续加快我区建筑业转型升级

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

提升建筑业服务保障水平

擦亮“建筑之乡”湖里品牌

助推湖里区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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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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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湖里住建

编辑:何春钰

校对:白涵

审核:曾巧儒陆晓凤、陈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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