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7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印发
《湖里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5年1月1日起
符合本措施规定条件的企业和个人
可参照本措施享受相应奖励
原《湖里区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
(厦湖府办规〔2020〕4号)
共5个方面内容
新制定的《措施》
调整为9个方面内容
现解读如下
综合经济贡献奖励
对建筑业企业按综合经济贡献情况分8个档次予以奖励,奖励金额由10万元到600万元不等。同时对企业综合经济贡献超过200亿元的部分,每10亿元给予奖励50万元,综合经济贡献奖每年对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力度在全省各区县中最大。
资质等级奖励
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每年每项资质给予奖励500万元,奖励力度在全省各区县中最大。同时,将原本主要针对施工企业的条款内容扩大到整个建筑行业,增加对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的奖励措施,提高对特殊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的奖励力度,推动建筑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拓展业务奖励
针对建筑业企业,在全省区县率先推出拓展业务贴息补助,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对年产值增量3亿元以上企业,按年度实际支付银行生产经营贷款利息总额的30%给予贴息补助,上限100万元。
超低能耗奖励
在全省区县率先推出超低能耗建筑奖励,鼓励建筑业总部项目按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鼓励企业租赁使用,加快推进节能低碳建筑发展。
优质工程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优质工程奖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企业打造优质精品工程,提高企业品牌优势。
技术进步奖励
新增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福建省级工法、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建筑转型奖励
在全省区县率先推出智能建造转型奖励措施,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智慧工地三星项目承建单位以及市智能建造试点(骨干)企业予以奖励,鼓励企业、项目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转型工作,培育新质生产力。
人才保障奖励
在全省区县率先推出对新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或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奖(闽江杯)企业在职项目经理的奖励措施;对新认定省级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建站奖励,支持建筑业企业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
信用激励奖励
延续原有政策信用激励措施,对产值增长、创优质工程或者参与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信用奖励,并增加以商引商信用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参与招商引荐的积极性。
下一步
湖里区将以《措施》为指引
持续加快我区建筑业转型升级
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
提升建筑业服务保障水平
擦亮“建筑之乡”湖里品牌
助推湖里区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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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过年氛围已拉满!快来湖里citywalk吧!
回顾总结促提升,理论学习正当时……
贴春联、添新衣、吃团圆饭......外国媳妇在城中村这样过春节!
氛围感“拿捏”,湖里,让年味更浓~
来源:湖里住建
编辑:何春钰
校对:白涵
审核:曾巧儒、陆晓凤、陈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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