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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儿子:爸,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公司,要做的事太多了。
李主任: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早说,爸也可以帮你参谋参谋呀。
儿子:爸,我们公司才刚起步,以后要向您请教的地方多着呢。
李主任:嗯,遇到什么困难就说,爸爸帮你出出主意。
李主任:哦,谢谢提醒,我填好就给你。
小刘:主任,这个人事项报告还挺严格的。您听说了没?去年,王局长少填了套房子,就受了处理。
李主任:不就是一套房子嘛,为什么不报呢?
小刘:不想让人知道他有那么多财产吧。主任,那,我先告辞了哈。
李主任:儿子这新公司报不报呢?别人不会说我在帮他谋私利吧?要不这次算了,组织应该不会查这么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不报了。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不重视、政策把握不准,以各种理由瞒报漏报,说到底是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不强。领导干部应当认真研读填报要求,精准掌握填报内容、注意事项等,如实、客观、坦诚地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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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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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九条 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审核:韩海军
监制:刘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