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北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2-30 19:42   广西  



















广大外来务工人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为北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为了确保您的孩子能够顺利报名市直公办初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非海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初中,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

如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学生出生证明。

二、居住证明

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于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一)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二)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三)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租房合同(需附上缴纳至2025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

三、务工证明

父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海城区且至2025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以上的,或是学生父母一方在海城区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需附上用工单位出具缴纳至2025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凭证)。

如果2025年您的子女选择在北海市市直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请务必及时办理报读市直公办初中所需的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孩子的报名入学。同时,请注意不要提供虚假材料,也不要轻信谣言,谨防被不法分子蒙骗。2025年市直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将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网页和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市直公办初中办法以正式公布的招生办法为准,请您届时留意。您也可以拨打北海市招生考试院电话咨询相关入学问题,咨询电话:0779-3200532。

感谢您对北海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部分核验材料样式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部分核验材料样式

一、户口簿

二、居住证明

(居住证)

(房屋所有权证)

(完税票据)

三、务工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凭证)



总编 | 谭黎明
编辑 | 北海市教育信息中心 曾思
稿件来源 |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校对 | 罗艺
审核 | 张敏



北海市教育局
发布北海市教育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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