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石人”租赁补贴
一次申请全年有效
办理时间截止到每年11月30日
4日,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
今年的办理时间即将截止
请符合申领条件的“新黄石人”
积极开展申领工作
为减轻“新黄石人”来黄就业创业的租房压力,市政府办公室在今年5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黄石人”来黄安居就业的若干措施》。文件规定对未承租我市保障性住房、在市场自行租赁私房(不含单位宿舍)的“新黄石人”(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向单位所在地城区人社部门申请认定“新黄石人”身份,再向该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租赁补贴,审核通过后年底可领取该项补贴,补贴标准已从原来的每年1200元提高到了2400元。
“新黄石人”
是指在黄石城区就业、来黄创业的非城区户籍人员和新就业的大学生,主要包括新就业大学生(毕业不满5年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非黄石城区户籍)、引进人才(含招硕引博)等(以人社部门核定为准)。
申请租赁补贴所需要的资料
包括《“新黄石人”政策申请表》(现场办理认定“新黄石人”身份时可在城区人社部门领取);
申请人和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单身提交个人仍单身承诺书);
申请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单位集中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用工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站学历认证;
申请人及同住直系亲属的无房证明;
租房合同。
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或所在单位申报—城区人社部门认定“新黄石人”属性—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含查看不动产无房证明和核查商品房备案记录)、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指定银行发放—市住房保障部门公告。
“新黄石人”租赁补贴
一次申请全年有效
办理时间截止到每年11月30日
申请当年年底统一发放补贴资金
到个人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市民朋友如有疑问
可致电各城区
住房保障局和市住房保障中心
进行政策咨询
黄石港区住房保障部门:0714-3268188;
西塞山区住房保障部门:0714-3295645;
下陆区住房保障部门:0714-6577120;
开发区·铁山区住房保障部门:0714-6350699;
市住房保障中心:0714-6203326。
往期回顾
编辑丨徐 婉 来源丨东楚晚报 校对丨钟海涛
审核丨柳文娟
终审丨石教灯
监制丨陈轶群
发布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