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获刑3年当庭服判

文摘   2024-11-16 13:30   湖南  


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在江西的官场舞台上,李佩霞与毛奇的官场桃色案件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2024年11月14 日,李佩霞受贿案一审宣判,这起案件的尘埃落定,也让我们有机会重新审视这起错综复杂的官场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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