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中院到鹤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保护调研

政务   2024-06-27 22:27   云南  


 6月27日下午,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瑞东带队,研究室副主任卢晓霖、民三庭员额法官邹志洁等一行人,针对曾经审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延伸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保护问题到鹤庆进行调研,鹤庆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芶克祥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拜访了新华银器小镇两名银器锻制工匠大师,与他们亲切地沟通交流,工匠大师们详细介绍了银制非遗技艺作品的制作、市场销售现状,并针对非遗技艺作品的权利保护等内容耐心细致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随后,调研组一行人来到鹤庆法院在新华村设立的银匠特色调解室与新华民族手工艺品协会、鹤庆县非遗中心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几名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积极融入诉源治理,与人民法院形成工作合力,正向引导银制品从业者增强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着力妥善化解涉及银器制作、销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为司法审判做“减法”,共同助力非遗保护。

 

 近年来鹤庆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模式。下一步我院将在大理中院的指导和支持下,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力求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加强与县非遗中心、银制品行业协会等部门合作,注重对涉银器锻制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诉前预防,以“无讼”助善治,为非遗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文编辑:常燕玲

审核:

        一审:常燕玲

        二审:丛云凤

        三审:芶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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