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丨推进“检察护企”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新闻发布会

政务   2024-12-20 16:14   甘肃  

12月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推进“检察护企”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柳小惠,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吴正勇,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王杰,共同介绍“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通报典型案例,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卢莹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卢莹


发布人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柳小惠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吴正勇


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王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柳小惠


柳小惠: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2024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最高检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三抓三促”“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自觉把“检察护企”作为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的履职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明确“五大任务”,落实“24项举措”,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较好实效。


一、总体工作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重点任务,深化“四大检察”,全面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为载体,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破坏市场准入制度和市场交易秩序犯罪,依法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6件740人,起诉1004件2275人,同比上升28.97%,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涉企案件刑事检察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依法监督立案63件,同比上升31.25%,监督撤案112件,同比上升57.75%;推进“挂案清理”专项整治,解决搁置案件问题,及时清理挂案30件;及时纠正违法查扣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监督解除错误查封企业财产350.7万元。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挽回企业损失2.9亿余元。


三是加强涉企案件民事检察监督。聚焦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监督重点,提出监督意见81件,法院改判率91.2%;针对违法查扣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民事执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1件,已回复89件,采纳率98%,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涉企案件行政检察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7件,提出检察建议14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9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损失934.7万元。


五是加强涉企公益诉讼监督。坚持以监督促治理的原则,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已督促整改51件,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力、三级院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聚焦主责主业,通过严厉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准确把握界限、依法综合履职、优化工作方式等措施,全力推进“检察护企”提质增效,省委、最高检推广9篇经验做法、2起典型案例,国家级媒体刊发16篇经验做法,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精心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今年2月最高检部署“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后,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成立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举措,并列入党组重点督办任务清单,研究制定《甘肃“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情况,专门组织召开推进会,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推动检察护企政策融入检察办案,服务经济发展。今年5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赴省内各市州督导调研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深入分析短板弱项,聚焦重点问题,破解堵点难点,着力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检察力量稳定企业发展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二)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大局。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新发展阶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助力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重大犯罪。依法批捕破坏公平竞争的黑恶犯罪、妨害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和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的重大犯罪429人,起诉1203人。二是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重点关注金融借款、建设工程施工、商品房买卖以及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面,推进虚假诉讼监督专项,监督涉企虚假诉讼案件50件,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有力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法治环境。三是加大行政生效判决监督力度。聚焦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涉企行政法律监督重点,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7件,同比上升80%,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四是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6人,同比上升88.64%。针对侵害农产品品牌公共利益保护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助力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保护。


(三)突出需求导向,靶向发力提供安商护企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企业发展法治需求为出发点,找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倾尽全力助企合法经营、保障合法权益。一是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利企业诉讼。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涉企问题线索常态筛查制度,收集问题474件,通过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异地交办、提级办理,办结420件,努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优化涉企案件办理程序,减少企业“诉累”。针对涉企案件管辖争议较多、办案效率较低、涉案财产处置难等问题,优化案件受理流程,推动涉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284件,最大限度减轻办案对企业经营影响。三是扎实开展“检联商会”活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开展“检联商会”活动,畅通检察机关联系企业、服务企业、保障企业的渠道,走访商会308家,成立检察联络点146个,收集涉法涉诉问题145件,办结104件,助企纾困取得明显成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推动涉企治理问题整治。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涉企问题治理。一是积极推进“空壳公司”综合治理。会同市场监管、税务局构建法律监督大数据模型,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空壳公司”63家。针对公司注册登记环节存在借证登记、日常监管环节存在监管漏洞、违法处罚环节存在处置迟缓等问题,向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3件,已回复22件,帮助堵漏补缺、加强管理。二是稳步推进“内部腐败”系统治理。加大惩治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犯罪,依法批准逮捕65人,提起公诉177人,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促进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履职尽责,促进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全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促进安全生产。加强危化品、矿山、油田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源头防控,提出防患安全隐患检察建议100份,采纳率96%,推动实现常治长效。四是持续加强企业“涉法风险”防范。省检察院开设“检察护企”专栏推送经验做法25件,在甘肃电视台《法治伴你行》栏目选编播出涉企典型案例13件,编发“检察护企”专刊17期,促进企业增强法治意识、维权意识。


三、下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各项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刑事检察将重点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插手民间纠纷等涉黑恶犯罪,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民事检察将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涉企民商事判决、裁定监督以及涉企财产执行监督,依法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益。行政检察将加大侵害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监督力度,助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公益诉讼检察将加强国有财产保护,推动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通过依法履职为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王杰


王杰:


案例一


王某合同诈骗案


2022年10月,王某和某县K脱水蔬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公司”)正常履行标的额为40.94万元的脱水洋葱购销合同后,王某提出继续购买价值117.5948万元的脱水洋葱,K公司按照口头协议履行交货义务,王某将脱水洋葱装运外地出售后,拒不支付K公司货款并逃匿。报案后侦查机关以案件系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K公司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展调查核实,对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履约能力的真实性等问题加强审查,厘清案件性质,及时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行为。立案侦查后,持续引导侦查机关调取王某主观故意、履约意愿和能力、辩解合理性等方面证据,构建指控犯罪证据体系。同时深入分析研判案件暴露出的蔬菜行业购销合同不规范、资金监管缺位等问题,督促监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向行业协会制发风险提示,进一步强化协同治理。


案例二


张某某、黎某合同诈骗案


甘肃A商贸公司与B建筑公司签订供销合同,为B公司承建工程供应建筑材料。工程完工后,B公司报案,称工程实际使用材料与报销金额之间相差143万余元。公安机关以A公司法人张某某、B公司黎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某区检察院审查发现张某某虽有夸大建筑材料数量报账的民事欺诈行为,但对合同最终适当、全面履行没有产生实质影响,B公司未产生实际损失,二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为防止同类案件发生,检察机关设计并创建了“金融犯罪立(撤)案类案监督模型”,应用后发现监督线索10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立案监督案件2件。该案检察机关以借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为监督重点,严防滥用司法资源侵犯企业合法权利;运用大数据模型助力类案监督,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案例三


H公司与某区行政监管部门行政争议化解案


2021年6月,甘肃H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项目占地需要与某区行政监管部门签署《项目征占用草原补偿协议》,后双方因缴费问题产生争议,企业向检察机关反映某区行政监管部门存在行政行为违法问题。某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在履职中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作用,针对行政监管部门重复收费、无依据违规收费的问题,深入分析行政违法成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完善项目行政审核审批工作程序,促进源头治理。与行政监管部门、当地政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动及时、高效、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挽回企业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案例四


某职业学校与任某工伤认定行政争议化解案


某职业学校教练米某因病在职工宿舍死亡,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视同工伤决定。家属经复议维持后提起诉讼,经几轮诉讼后争议仍未解决。检察机关依据检法协同化解争议机制及时介入,发现人社部门原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存在不当。联动法院、人大代表、工商联等社会各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并跟踪落实到位。同时,针对社保部门社保资金缴纳监管不到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检察机关协同各方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生动践行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既及时解决了行民争议,也有力帮助企业走出涉法涉诉困境,实质性减少了企业“诉累”。


案例五


某区检察机关督促整治“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行政公益诉讼案


某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叶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发现某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虚构经营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针对不法分子利用商事登记便利性,注册“空壳公司”破坏经济秩序的问题,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13户企业存在欺诈登记、虚构经营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类似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双向衔接,借助人民监督员跟进监督,对涉案的13户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开具发票行为的日常监管,同时督促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健全经营主体涉税经营行为监管机制,形成制度闭环,从源头有效治理“空壳公司”。




记者问答



中国甘肃网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2024年即将收官,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吴正勇


吴正勇: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从加快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出发,新组建了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走深走实,围绕服务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做实“五量”文章等部署,加速优化营商“软”环境、加力赋能发展“硬”实力。  


一是全力推动抓落实。一年来,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高标准推动政务、市场、法治、创新、要素、人文“六大环境”优化升级,有力推动了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即办事项由24.6%提升到85.9%,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由62.3%提升到82.5%。解决商业纠纷诉前调解分流率由44.35%提升到61.64%。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100%。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40.7%,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1%。


二是立法保障稳预期。今年,省委确定《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重点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实行“双组长制”节点推进,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将实现“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


三是信用建设优服务。全省信用建设领域6项指标居西部前列,“双公示”信息报送准确率连续10个月达100%,排名稳居全国前十。“高效办成企业上市信息核查一件事”被国务院办公厅选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在全省38个领域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有效解决企业多头开具证明难题。加快推进“甘肃信易贷”平台整合,今天已正式上线运行。


四是跟踪督办促提升。与“三抓三促”行动高度衔接,建立全省4966个招商项目台账,对进展缓慢的跟进督促,形成问题线索及时转交处理机制。建立了招商引资企业满意度调查制度,全省招商引资企业满意度持续提升。


五是改革创新树品牌。全省开展“厅局长走流程”“一把手抓营商”活动600余场次。各地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案例500多件。第一届中国营商环境创新大赛我省7项实践案例获奖,获奖数量和等次均列西部第一。


总体来看,我省营商环境呈现出整体优化、争先进位、质效兼优、向新向好的积极态势,六大环境涉及的14个方面53项指标大幅提升,“甘快办”可办理事项等15项指标进位明显,部分指标处于西部靠前,整体上向全国第一方阵冲刺进位。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锚定“西部领先、全国靠前”营商环境建设总目标,聚焦经营主体关切,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为突破,组织实施一批创新性、突破性、牵引性务实举措和激励措施,强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甘肃升级版,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新篇章贡献更多营商力量。


甘肃法治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提出“在办案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办好涉企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杰:


我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通过依法办案主动为企业发展破解难题。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个案质效。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指导机制,通过案件会商、备案审查、专题研讨等方式,确保每一个涉企案件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在案件处理上实现公平正义;不断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履职效率,在程序上更好更快实现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突出类案监督。注重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宏观上立足检察重点、社会热点、履职难点,分析研判司法办案中倾向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在微观上从个性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总结类案体现的指导价值、司法理念、办案方法,推动扩大检察监督成效。


三是突出综合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从检察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以“检察之力”助力“社会之治”,推动涉企问题系统治理,对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堵点难点,会同相关单位推动共研共商共治共建,共同解决企业发展难题。针对发现的涉企领域普遍性问题,分析发案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持续推动涉企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甘肃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开展的“检联商会”活动,备受关注,请问检察机关主要通过哪些具体措施,确保“检联商会”活动取得成效?


王杰:


今年初,我们与省工商联建立8项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形成检察机关联系企业、服务企业、保障企业的系列举措,在此基础之上,为巩固机制成果,省检察院、省工商联部署六项具体举措推进“检联商会”活动。检察机关、工商联、商会通过依法主动履行职责,引导企业通过协会反映问题,优化“有呼即应,无事不扰”工作机制,推进主动联系“入商会”,实地走访商会308家。通过从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入手,深入掌握商会、会员企业司法诉求,推进定期会商“问商会”,收集问题线索145件。通过严格依规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相关问题,推进解忧纾困“助商会”,积极协助企业解决问题线索104件。通过注重梳理分析民营企业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法律风险,促进企业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者的权责,推进风险防控“护商会”,全省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建成法律帮扶联络点146家。通过突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92名检察官积极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推进检调对接“强商会”,参与调解案件82件。通过推进“送法进商会”活动,开展法律宣讲、政策解读、案例解析等活动141场次,推进宣培合力“润商会”,引导商会、企业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理性表达诉求,诚信守法经营。

来源:甘肃发布(ID:gansufabu)







编辑:张晋敏 责编:朱旺 校审:都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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