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4年4月19日,由深圳市湖南大学校友会财经分会、金投委、专家顾问委员会主办,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嘉宾面对面▪第三期主题交流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圆满结束,多位校友现场出席参加。
“嘉宾面对面”第三期是深圳市湖南大学校友会财经分会为在深的广大财经类校友打造“专业交流、资源整合、高效服务、共同发展”的系列活动。活动邀请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00级经济法校友、深圳市湖南大学校友会财经分会常务副会长余翔做《新公司法对企业引入PE融资的影响》的主题分享。
余翔律师针对“新公司法对企业引入PE融资的影响”这一主题,从三个关键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阐释:
第一,股东出资条款设置方面的影响。新公司法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股东出资规定,这对于吸引私募股权投资(PE)具有积极作用。企业需要遵循法律规范,确保出资程序合法合规,以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第二,股东权利条款设置方面的影响。随着新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明确规定,企业在引入PE投资时必须公平地划分股东权利,保障包括PE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公司治理条款设置方面的影响。新公司法强调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对于有意引入PE融资的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必须建立符合法规要求的公司治理体系,以满足PE投资者的期望。
引入PE融资为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调整的挑战。余翔律师建议,企业在引入PE投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新公司法对融资相关事宜的影响,尤其要注重投资相关协议中条款的约定,采取积极措施,并与投资者保持开放的沟通渠道,以确保投资的顺利注入,并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现场的校友们对此次由深圳市湖南大学校友会财经分会组织的活动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在交流环节中,大家不仅认真聆听了分享,还积极参与了讨论,通过深入的互动交流,现场氛围达到了热烈的程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07级经济学校友曾忱针对校友们提出的问题,对新公司法即将实施后,企业老板需要重视的十大问题进行了补充阐述。
曾忱实习律师强调,企业老板在新公司法即将施行之际,必须对这些关键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来应对。通过及时的了解和适应新法,企业将能够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抓住发展机遇,并维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次“嘉宾面对面”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广大在深圳的企业界校友、金融界校友以及私募股权(PE)领域的校友们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学习与交流平台。在活动中,参与者得以充实自己在日常工作实务中的专业知识储备,并针对可能遇到的潜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学习。
整体而言,此次活动不仅促进了知识的共享,还强化了校友之间的联系,为未来的合作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深圳市湖南大学校友会财经分会再次证明了其在为校友提供价值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与会校友的一致肯定。
作者:诗雨
编辑:徐宇龙
审核: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