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是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主要包括:
1.1城垣城楼(及其他军事建筑及设施)
主要包括:城市、市镇、村寨等防御体系及组成部分,其他专门的军事设施或建构筑物,其他以军事功能为主要价值特征的古建筑。
1.2宫殿府邸
主要包括:皇帝的宫殿、行宫及附属设施,皇亲国戚、王公贵族的底邸、住所,地方世袭统治者的底邸、住所。
1.3宅第民居
居住功能为主的古建筑(群)
1.4坛庙祠堂
主要包括:祭祀自然的建构筑物(群)及附属物,祭祀祖先的建构筑物(群)及附属物,祭祀先贤、历史名人及其他民间信仰对象的祠庙建构筑物(群)及附属物。
1.5衙署宫邸(及其他行政管理建筑)
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机构相关建构筑物,军事、财政、仓储等其他类型的管理和办公机构相关建构筑物。
1.6学堂书院(及其他文化教育建筑)
主要包括:官方设置的学校和教育行政设施,以及与府学合并设置的文庙等;民间开办的学校和教育场所;其他以教育功能为主要价值特征的古建筑。
1.7驿站会馆(及其他交通道路设施、旅行服务设施)
主要包括:道路设施及相关建构筑物、交通行政管理设施、出行住宿等服务类建构筑物、其他道路设施及其相关服务设施。
1.8店铺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贸建筑、工商业建筑设施)
主要包括:工商业生产、经营场所,金融和商贸建筑,其他工商业、金融商贸等相关古代建筑与设施。
1.9牌坊影壁
主要包括:单独设置或所属建筑群不存的门洞式纪念性建筑物,所属建筑群不存的墙壁、影壁、照壁、照墙、照屏。
1.10亭台楼阁(及其他景观建筑、戏曲演出建筑。天文观测建筑)
主要包括:单独设置的、或所属建筑群不存的景观建筑,单独设置或所属建筑群不存的戏台、戏楼、乐楼、乐台、舞台等,天文观测建筑或设施,单独设置或所属建筑群不存的阙台。
1.11寺观塔阁(及其他宗教建筑)
包括各类宗教居住、修行、祭祀建筑(群)及其附属物。
1.12苑囿园林
主要包括:皇家苑囿和园林、民间园林。
1.13桥涵码头
主要包括:陆上交通线直接穿越河道、沟渠的设施,涵洞等输水设施,码头及相关设施。
1.14堤坝渠堰(及其他水利设施)
主要包括:人工或半人工河道、水渠,包括各类渠、运河、沟、水系等;除池塘井泉、桥涵码头之外其他水利工程设施,包括各类堤、坝、堰、陂、闸、圩、陡门、塘、驳岸、纤道(沿堤坝设置)、险工;水利相关设施,且不能归为其他类型的,包括各类水志、水尺。
1.15池塘井泉
主要包括:供水设施,包括各类井、泉、井亭;储水设施,包括各类池、塘、潭、湖、水囤、澳。
接下来让我们
跟着“四普”的步伐
一起欣赏于都县古建筑之美
——上宝祠堂群
上宝祠堂群俯视图
上宝钟氏宗祠
上宝钟氏宗祠藻井
钟北山祠
钟备万祠
编辑:蔡成 肖莎
审核:林承文
监制:刘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