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等相关规定,古田县公安局决定在城区启用15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关于启用15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告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公告期为5天,公告结束后于2024年10月22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6日
来源:交警大队
编辑:韩怡煊
审核:郑欣
审批:林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