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突发!

民生   2024-11-09 16:51   河北  
网友称:“已死亡”
北京首都机场突发
两男子激动互骂

其中一人突然倒地

11月8日
网传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停车场
两名男子产生纠纷后互骂
其中一名男子忽然捂住胸口倒地
有围观者大喊“打120”
有网友称
“倒地男子已经死亡”

11月8日

一段两名男子

在地下停车场争吵的视频

在网络热传

原因是其中一人

气急捂胸倒地,生死未卜

8日下午

记者从事发地首都国际机场

T3停车楼工作人员处了解到

两名男子的争吵发生在11月5日晚

事发地点在T3停车楼网约车候车区

倒地男子后被救护车拉走了

据现场视频显示,在一停车场内,一名拖行李箱的男子与另一名男子不知为何发生争吵,双方情绪激动,各不相让,另有一人在旁劝阻。拖行李箱的男子突然捂住胸口倒地不起,后现场被围挡围起,倒地男子生死未卜。

现场视频截图

机场人员回应

“应该是没有死亡”
11月8日,据正在新闻,机场人员回应称当时搭棚子将男子围起急救。随后,男子被120急救及时送医抢救,具体病因、送往医院、身体状况不清楚,“应该没有死亡,好像是司机和乘客发生矛盾”。

男子吵架生气晕倒

那么与倒地男子吵架的另一方

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网友们有不同看法
另一男子是否应该担责?
律师回应——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双方吵架时情绪激动,一方语言过激、使用侮辱性语言致使对方疾病发作晕厥死亡的,无论对方的体质是否特殊,都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一方的言语内容正常,没有刺激到对方,男子死亡完全由其自身的突发疾病等自身因素导致,与吵架行为没有任何因果关系,那么与他吵架的人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在公众场合发生争执,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而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

“吵架气死人”的情况屡见不鲜

接下来我们通过具体案例看看

是如何划分责任的

案例一:打牌争吵致死

张某与李某在打牌过程中发生剧烈争执并相互推搡,张某回家后晕倒,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张某死因为 “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高血压性心脏病的基础上,情绪激动、剧烈运动等因素,诱发其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力衰竭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吵架等行为与张某的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同时李某主观上存在一定过错。而张某明知自身疾病,却与李某激烈争吵、推搡,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可以减轻李某的过错责任。最终判决李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共计 82583.4 元。

案例二:租房纠纷争吵致死

房东将房子租给陈先生,租赁期间届满后,陈先生找朋友帮忙搬东西时称贵重物品丢失,与房东夫妇发生争吵,男房东在争吵后突发疾病死亡。女房东及其儿子将陈先生及其朋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45 万元。一审法院认为,男房东年事已高,陈先生及其朋友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到情绪激动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但三人没有克制,与男房东发生激烈争吵,导致男房东情绪激动心脏骤停而死亡,对男房东死亡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男房东自己患有疾病,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高于常人的安全注意义务,但与陈先生及其朋友发生矛盾时,并未克制,情绪激动诱发自身疾病,对自己的死亡结果也存在过错,可以减少陈先生及其朋友对此事的过错。最后法院确认总共造成了 40 万的损失,并结合实际情况、双方的过错责任、男房东自身身体状况等,酌情判决陈先生及其朋友对男房东的损失承担 20% 的赔偿责任,即判决陈先生及其朋友赔偿男房东家人 8 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例三:“摩的” 司机争吵致死

老刘骑摩托车到客运站接妻子回家,将摩托车停在路口,被 “摩的” 驾驶员小龚误认为是来拉客的,两人发生争吵。老刘妻子到站后也加入争吵,争吵持续 4 分钟左右。老刘和妻子准备离开时,老刘突然晕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心脏骤停。事后,老刘一家将小龚起诉至江津区法院,要求小龚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20 余万元。法院认为,小龚的沟通属于一般公众日常交流的范围,双方争吵时间短暂,小龚并无欲伤害老刘的肢体动作,争吵过程中二人一直保持一定距离。老刘的死亡原因为心脏骤停,系自身原因所致,小龚对老刘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四:骑手撞车后争吵致死

江苏的王某骑电动车与同样骑电动车的张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未受伤,但却因事故责任归属发生激烈争吵。最后,在周围人的劝解下张某离开,随即王某突感不适,昏倒在地,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系心源性猝死,由心脏病急性发作引起。事后,王某家人起诉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法庭审理查明,王某在刚做完心脏手术后的第 4 天就骑车外出,经鉴定自身疾病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争吵是可能诱发因素之一,张某对王某的损害后果存在一般过失。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承担 5% 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身承担 95% 的责任。

案例五:追讨工钱争吵致死

李联东骑摩托车至博白县博白镇某路段时,与刘文强相遇并追问其欠的工钱,双方发生争吵。刘文强突发疾病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刘文强的亲属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联东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45 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争吵行为与刘文强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李联东明知刘文强有心脏病史仍与其争吵,对刘文强的死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刘文强死亡的主要原因系自身疾病,其明知自己有心脏病史,理应避免情绪激动,但仍与李联东争吵,对其死亡自身亦存在过错,应当减轻李联东的责任。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及该案的实际情况,法院酌定由李联东承担 5% 的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例六:邻里争吵猝死

互为邻里的李某与高某因李某清扫摊位时蒜皮落到高某摊位水桶里而引发争吵,高某舀了半碗水泼向李某,导致矛盾激化。经人劝阻停止争吵后几分钟,李某死亡。白水县公安局对该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后因无犯罪事实,撤销案件。李某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赔偿各种损失 20 万元。庭审后,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高某赔偿死者家属 73000 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吵架气死人的责任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当事人的主观心态、行为方式、对方的身体状况以及具体的争吵情境等。不同的案例中,责任的判定结果也各不相同,这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冷静,避免因争吵而引发不可挽回的后果。

理性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在与他人交往中,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说出过激的言语。当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我们可以选择更加理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通过沟通、协商或者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义务。

 便民关键词:领水

北京地铁多个地铁口

新添了免费领水机

关注北京城记公众号

在聊天窗口输入领水

即可获取相关内容


▼点击-关注

北京城记平台综合整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来源:部分内容来自都市频道及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转载丨爆料微信号:xiaoxunhuan04

■合作微信号:daguanjia-007







扫码添加

小编微信进群爆料


如果你也喜欢这篇文章,那就挨个点一下吧!

北京城记
畅聊北京话题,发掘北京热点、焦点、爆点。关注民生问题,紧追城市发展,传播正能量,有价值的资讯信息,寻觅北京老胡同的大事小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