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制胜 荣耀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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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印发<全省检察机关“鲁枫和畅”轻罪案件高质效办理机制典型案例>的通知》,共评选出6件典型案例。其中,我院第一检察部办理的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成功入选。
下一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实“鲁枫和畅”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努力为全市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贡献力量。
新闻宣传办公室出品
美编:官孟岩
平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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