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现予公布!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2日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魏学军为夷陵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 林为夷陵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维干为夷陵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陈 林的夷陵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2日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瞿 畅为夷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易仁竹的夷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22日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祖红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1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唐祖红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唐祖红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11月21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张学书同志代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任命:
免去:
来源丨夷陵发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丨周卓琳
二审丨刘路
终审丨胡俊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