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42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457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二)范围:东至:洪庙村地;西至:洪庙村地;南至:洪庙村地;北至:武向国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本公告可在阜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hbfcx.gov.cn。由阜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阜城县2025年度第2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八股张村地;西至:八股张村地;南至:八股张村地;北至:八股张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环卫用地建设。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70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70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8万元/公顷(5.2万元/亩),计21.122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社保措施:根据《阜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阜政字[2020]2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建桥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阜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阜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hbfcx.gov.cn。联系人:王海明 联系电话:0318-4897807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洪庙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洪庙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刘鹅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阜城镇南街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崔庙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霞口镇潘庄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阜城镇后寨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刘鹅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马道王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刘鹅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刘鹅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崔庙镇刘鹅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阜城镇北街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漫河镇倪庄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阜城镇七里铺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建桥乡八股张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漫河镇漫河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蒋坊乡门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古城镇马赵村)
阜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阜城镇东八里村)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