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斯人 春节期间,这些区域禁燃禁放……

政务   2025-01-18 16:23   黑龙江  

关于

禁止在梅里斯区部分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

以及

禁止在全区范围内

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秩序,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造成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以及禁止在全区范围内销售燃放孔明灯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祭祀焚烧区域

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内全部区域

民族广场范围外200米内

自来水公司范围外200米内

污水处理厂范围外200米内

区交通局范围外200米内

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一)在禁燃区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二)在禁燃区内特殊庆典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公安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在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禁止在全区范围内销售、燃放孔明灯

因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或引发火灾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1月18日


编辑丨赵伟男  校对丨姜   威
责编丨陈佳玉  总编丨丛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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