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套!商洛市2024年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明日开始申请

美体   2024-09-19 16:04   陕西  

根据中省保障房相关规定,为解决中低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现将申请市明珠花园小区和江南惠民小区租赁型保障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分配共有租赁型保障房共计482套。其中:市江南惠民小区157套(两室);明珠花园小区325套(一室269套、两室56套)。

二、申请条件

1、已在市本级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市建成区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符合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标准。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营运机动车辆,或名下只有1辆非营运电动车辆,且拥有非营运机动车辆总价格在15万元以下。其中非营运机动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价格(含税)或当前有效保险期内的车辆保险单所列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保费的计算基数)为准,两者中以最高为准。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个公司注册或出资参股的,且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不超过1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以工商信息中记载的认缴出资额为准。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根据家庭意愿选取市江南惠民小区或者市明珠花园小区租赁型保障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只能选择一处,不得重复选择。

2、申请表由申请人(是夫妻的由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意见,交市城投公司初审,报市房管局进行各部门并联审核。

3、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含家庭成员)、户籍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收入证明、不动产登记住房证明、婚姻状况证件或证明;有机动车辆的,需提供机动车辆购买发票、产权证、行驶证以及当前有效保险期内的车辆保险单复印件;有工商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参股证明;新就业职工应提供就业时间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务工合同或缴纳社保凭证。

四、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

申请地点:市江南惠民小区(西门)服务大厅;

交表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五、租赁型保障房分配事宜另行通知。

请相互转告。

附:2024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doc


商洛市房产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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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史岚晨   责任编辑:田芊
审核:孙黄荣   签发:张永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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