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老店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赵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滑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汤阴县公安局精忠派出所一级警长牛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汤阴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汝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汝南县纪委监委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坚决纠治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蚁腐”,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桥执法中队中队长闵行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闵行华在出具检疫证过程中,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收受生猪养殖户、贩卖人员“跑腿费”共计3600元。2024年9月,闵行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三桥镇马庄村党支部委员兼文书朱胜利截留群众养老保险金问题。2017年,朱胜利在协助收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金过程中,收取村民刘某1000元养老保险金,只代缴了100元,刘某得知后要求朱胜利退还900元,但朱胜利拒不退还,直至2023年,刘某到镇政府反映该问题后,朱胜利才为刘某补缴了900元参保金。2024年9月,朱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余店乡李楼村原村委委员兼妇女主任李桂英、杨围子村罗东组组长高爱华等人私分集体收入问题。2023年3月,汝南县君达职业培训学校对南余店乡各行政村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培训,并向各村委支付培训场地使用费。李桂英收到村民转交的本村场地使用费1500元后,与该村民均分。高爱华收到该村党员彭桂仙转交的培训场地使用费1750元后,与彭桂仙私分,其中高爱华分得900元、彭桂仙分得850元。2024年10月,李桂英、彭桂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爱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下滑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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