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根据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已受理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鹏程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强制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性遴选方式指定案件公益清算组。
一、企业基本情况
1.被申请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鹏程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振兴路十号。
2.被申请人:齐齐哈尔市北国机械备件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镇水师路5号。
3.被申请人:牡丹江水泥集团昂昂溪铁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铁北陵园路西端。
4.被申请人:齐齐哈尔市天兴兔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大阿拉街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编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公益强清)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应对派出的管理人,附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应具有办理破产案件的工作经验。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并电话联系我院,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从事破产管理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四、选取方式
我院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在符合申报资格的机构范围内,采用竞争性遴选确定清算组。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申报,则指定该机构担任清算组。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期限: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5日
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区府路48号
联系电话:0452-6215066
联系人:魏飞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