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不出席16日调查 弹劾案辩论延期申请被驳回
据韩联社报道,尹锡悦方面16日表示,在前一日的调查中已进行充分说明,将不出席预定于当天下午进行的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调查。
舆论分析认为,若尹锡悦方面拒绝出席,公调处或将在没有16日调查的情况下,直接申请拘留令。韩国法律规定,公调处在逮捕尹锡悦后,只能拘留48小时进行侦讯,之后必须决定是否申请拘留令。申请一旦获批,拘留期限最长可达20天。
公调处此前表示,尹锡悦方面以健康为由提出延期调查请求,公调处已接受这一请求,决定将原定于16日上午进行的调查推迟到下午2时。
尹锡悦在15日的调查过程中一直行使拒绝陈述权,对调查组的提问没有作出任何回答。
▲这是1月15日公布的尹锡悦发表对国民讲话的视频截图。(新华社发)
尹锡悦申请推迟弹劾案辩论被驳回
韩国宪法法院16日驳回尹锡悦方面要求延期举行弹劾案第二次正式辩论的申请。
韩国媒体早前披露,尹锡悦方面15日向宪法法院提出推迟原定于16日举行的弹劾案第二次正式辩论的申请,申请理由是尹锡悦已被捕并接受了公调处的调查。
韩国宪法法院14日就尹锡悦弹劾案举行了第一次正式辩论。因尹锡悦缺席庭审,辩论持续4分钟左右便结束。宪法法院宣布于16日举行第二次正式辩论。
根据韩国法律,如果第二次正式辩论当事人仍不出席,宪法法院便可在缺席情况下进行审判。
▲1月15日,民众在韩国首尔的龙山火车站观看尹锡悦被捕的电视直播。(新华社发)
韩国法院将对尹锡悦逮捕适当性审查进行审问
据韩国YTN电视台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将于16日17时针对尹锡悦方面申请的逮捕适当性审查进行审问。
逮捕适当性审查是指被调查机构逮捕的嫌疑人以逮捕不当为由,向法院请求释放的程序。尹锡悦方面主张,公调处没有内乱罪调查权,且逮捕令应该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而非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签发。
尹锡悦律师团15日就尹锡悦被捕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逮捕适当性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院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对嫌疑人进行审问,并在审问结束后的24小时内做出是否释放嫌疑人的决定。
公调处表示,即使申请逮捕适当性审查,也可对尹锡悦进行调查。如尹锡悦拒绝出席调查,也可强行将其带走调查。
15日,韩国“共同调查本部”表示已执行对尹锡悦的逮捕令。随后,尹锡悦被移送至公调处接受调查。(记者:陈怡、陆睿;报道员:杨畅;视频:操兰漪)
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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