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包头市石拐区计划引进人才20名。详见《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
高层次人才:①“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③海外留学人员需满足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含)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紧缺急需人才:①报考医疗单位人员,可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同时需持有相关专业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等;②报考教育系统人员,可放宽到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等9所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③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国(境)外人才,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5.年龄:①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②报考医疗单位人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sun-hrm.com/index/nindex?p=sgqrcyj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9:00—12月2日17:00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市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如实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期间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均上传)。
3.考生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留学人员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实习证明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
8.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注明是否在试用期内和是否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并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比例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经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适当调整,调整后报考比例不得低于2:1。
(三)面试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达到1︰3的比例进行面试,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1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含),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报名人数达20人的岗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区属事业单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考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均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因未参加体检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递补考生须于接到体检通知电话3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谈话了解、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因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于接到体检、考察通知电话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体检,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完成考察,否则取消体检及考察资格。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会议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将引才名单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石拐区人民政府、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魅力喜桂图等媒体平台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一)引进人才原则上安置到所填报单位工作,列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有序选派到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挂职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参与全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表现突出的,列为优秀年轻干部。
(三)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兑现职称待遇。
(四)引进人才在石拐区工作期间,符合要求的可享受相应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一)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人事引进、录用等上级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二)引进人才在石拐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未尽事宜由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8712365 0472-8728182
监督电话:0472-87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附件:附件 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