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提问
总局领导,您好!
在总局留言平台2019年3月19日的留言中,有人询问电梯维保单位“持B类资质维保A类电梯;”法律适用的问题,总局答复“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四条规定,可依据《特设法》第八十八条处理”,那么以下问题还请总局予以明确:
恳请领导做个回复,谢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谢谢您的提问!
1、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从事维护保养活动不能简单视为违法,《特设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也可由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2、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四条规定,可依据《特设法》第八十八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