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扎赉诺尔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9月23日,文体旅游广电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许可验收工作。
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63号)规定,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消防情况、设施设备等资料情况进行严格验收,经工作人员实地验收符合经营条件的单位进行审批验收,共审批经营单位8家。
下一步,文体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良好发展。
供稿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 | 王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