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已有多人被行拘!
时事
2025-01-06 10:01
广东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当地的宁围派出所接到线索,某小区住户陈某在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门核查,当场查获部分烟花爆竹。经调查,民警又在另一小区地下车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9箱,总重量达1749千克。经查,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渠道购买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内,准备找机会售卖和赠送亲友。目前,萧山警方已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近日,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市民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信息。经查,唐某在小区居民楼内储存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派出所民警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商家如果在网络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网络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通过网络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来源:中国新闻网、南宁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四川公安、湖南应急管理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