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安司法片区棚户区改造确定选房序号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根据《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司法片区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渝府字〔2020〕15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安司法片区棚改小区选房工作组
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龚小兵、简艳兵、龚小华、傅睿、李大勇、张勇、稂小毛、刘小安、施星颂;
组员:市住建局甘方、姚奇蔚、廖乾良、陶军平;
市投控集团李诗平、宁胜平、严敏、何绪钦;
市法院郭明新、雷勇;
市检察院龚菊林、李俊、刘长青、刘涛;
市公安局吴志武;
市司法局徐巧云、刘玉;
市审计局付湖江;
市总工会钟晖;
城北办事处刘武;
仙来社区徐新珍;
片区联络员杨有根、李菊英和其他工作人员等。
二、参加分房选房人员资格
已取得公安司法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的返迁户。
三、选房原则
1.按照住户意向户型,结合公安司法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中所注明的户型及选房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2.返迁户原则上选择意向户型,如意向户型房源不足的,在同组其他房源中进行选择。
四、关于120㎡~130㎡左右户型选房的说明
1.意向选择120㎡和130㎡左右户型的返迁户,按抽中的选房顺序号在提供的房源中公开公平依次进行选房。
2.意向选择130㎡左右户型的返迁户,不允许选择本片区120㎡左右户型安置。
3.意向选择120㎡左右户型的返迁户,如想选择130㎡左右户型安置的,需待意向登记为130㎡左右户型的返迁户主动选择其他户型安置后,每办理一户,120㎡左右户型的返迁户可选择130㎡左右户型安置,如未办理放弃,将不被允许选择130㎡左右户型安置,公开操作,以此类推。
4.意向选择120㎡和130㎡左右户型的返迁户可在本片区选择145㎡左右户型或其他户型进行安置。
5.意向选择120㎡和130㎡左右户型的返迁户,抽中的选房序号排在138号以后的,可在住建片区分房选房工作结束后,在住建片区剩余房源中选择120㎡左右户型或130㎡左右户型进行安置(以整栋或整单元形式单独提供房源)。
6.意向选择120㎡和130㎡左右户型的返迁户,也可在市本级其他任意棚改小区剩余房源中选择120㎡左右户型或130㎡左右户型进行安置(目前工商税务片区120㎡左右户型还剩3号楼整栋48套和4号楼15套可选择,该小区已交付)。
五、明确房源
1.160㎡左右户型房源。提供4#楼整栋、5#楼整栋、6#楼整栋、7#楼的西边整单元以及7#楼的东边单元双号楼层供返迁户选择。
2.145㎡左右户型房源。提供2#楼整栋、9#楼整栋及1#楼西边整单元和8#楼东边单元25套边户型供返迁户选择。
3.120㎡~130㎡左右户型房源。提供11#楼整栋和10#楼的边户、1#楼东边整单元和8#楼西边整单元,以及本片区其他户型剩余房源供返迁户选择。
4.90㎡左右户型房源。提供10#楼的中间户型东边25套和西边15套供返迁户选择。
六、委托选房程序说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
1.公安司法片区棚改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
棚改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原产权人的家属(或继承人)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房。
2.委托代理选房的申请
返迁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原产权人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房。
代理人参加选房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返迁户身份证复印件、公安司法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原件、返迁户书面委托书原件,由代理人按公安司法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中所注明的选房序号,在规定的场次及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房。
七、选房程序
(一)选房程序
1.选房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
2.选房顺序安排如下:
(1)12月23日8:30—12: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60㎡左右的返迁户1~85号选房,14:30—16: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60㎡左右的返迁户86~170号选房;
(2)12月24日8:30—12: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45㎡左右的返迁户1~80号选房,14:30—18: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45㎡左右的返迁户81~160号选房;
(3)12月25日8:30—12: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45㎡左右的返迁户161~246号选房;14:30—18: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92㎡左右的返迁户1~38号选房和确认购房面积为120㎡~130㎡左右的返迁户1~40号选房;
(4)12月26日8:30—12: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20㎡~130㎡左右的返迁户41~125号选房,14:30—18: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20㎡~130㎡左右的返迁户126~215号选房。
(二)有关事项
1.返迁户对照公布的具体选房时间和场次,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司法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原件,在对应场次时间开始前到思安居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市北湖宾馆正对面)进行签到(提前60分钟开始签到),由工作人员发放与选房序号相同的序号牌后进入候选区等待参加选房。
2.为确保选房有序开展,每户只能2人进入现场选房且不在规定场次内的人员谢绝进入选房现场。
3.选房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一次性安排5户一组返迁户进入选房区,返迁户应在规定时间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向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栋号房号,并当场签订《公安司法片区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书》。
4.每名返迁户拥有5分钟选房时间的权利,自当前返迁户确认房号后,后一名返迁户的选房时间由工作人员重新计时5分钟,以此类推。超过5分钟仍未选定房号的返迁户,由下一个顺序号选房,未选房的返迁户在该选房场次的最后一名继续选房。
5.当工作人员连续报选房顺序号3次,返迁户未到场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选房顺序顺延。当该顺序号的返迁户出现时,将其安排在此时进行的本组最后一个进行选房。当返迁户未按时间参加所在场次抽签的,当后面场次开始前到场的,该返迁户排在本场次第一个选房。
6.在本户型选房时间内未到场或未选定房的,待该户型选房结束后,按顺序号在剩余房源中选房。
7.该场次选房结束后立即公布,并在公安司法片区安置房分房选房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八、房价计算
按《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司法片区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规定:
(一)住宅房屋采取产权建筑面积“1:1.2”置换
(二)安置房的结算
1.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10㎡(含10㎡)以内部分按3500元∕㎡购买;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10㎡以上且不超过原房屋产权登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所选安置房开盘价88%优惠购买;超过原房屋产权登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所选安置房开盘价购买。
2.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部分由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补偿给被征收人。
九、其他事宜
1.为让返迁户更全面、更清楚地掌握信息,在思安居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市北湖宾馆正对面)提前公布房源户型平面图(房源户型参考)、一房一价表等相关资料,供返迁户选房参考。
2.为便于返迁户及时掌握选房的具体情况,将在分房选房服务大厅的等候区与选房区建立房源销控表,返迁户在确认房号后,工作人员将在销控表上予以同步标记。
3.由新余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选房顺序号分批分期与完成选房程序的返迁户签订正式的《安置房买卖合同(预售)》(用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4.看房时间为12月19日至22日,8:30—11:30,14:30—17:30。
(1)12月19日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60㎡左右的返迁户看房;
(2)12月20日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45㎡左右的返迁户看房;
(3)12月21日为确认购房面积为120㎡、130㎡和90㎡左右的返迁户看房;
(4)12月22日为机动看房时间。机动看房人员为前期因事缺失未参加看房人员看房。
5.选房完成后,择时组织选车位,具体以电话、微信或公告时间为准。
6.有意互换房型的双方,在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5日内,双方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司法片区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书》,共同到思安居小区服务中心(地址:市北湖宾馆正对面)申请办理。
7.每天上午或下午选房工作结束后,将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加盖公章)。
十、关于安全工作
(一)所有人员参加看房需全程佩戴安全帽,做好个人防护。
(二)选号、选房、选车位现场分别请公安、安保、医疗等人员维护秩序和卫勤保障。
十一、本方案经新余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总指挥部会议讨论,审议通过,特此公布。
咨询电话:6449937。
往/期/回/顾
停电通知,涉及新余这些区域...... 来都来了 点个赞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