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时事   2025-01-07 16:37   北京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公布。其中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4〕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编辑:董静

审核:富文佳 王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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