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宁县建宏驾驶员培训学校等9户企业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审核,静宁县建宏驾驶员培训学校等9户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及时受理,并按规定进行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3-2521538
联系地址: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窗口
附件:静宁县2024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三批)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来源: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武小娟
编审:张金虎 胡文龙
监制:李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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