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永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对三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工人追回工资十余万元。
2024年12月底,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欠薪的线索到江永县公安局。2025年1月2日,江永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名股东谭某东(男,51岁),蒋某(男,53岁)和陈某山(男,46岁)故意拖欠66名工人12万余元工资未支付,立案当日,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谭某东躲在郴州老家,办案民警迅速驱车郴州将谭某东抓获,谭某东到案后对自己欠薪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在当日按照自己的股份比例将自己所承担工资部分结清。2025年1月10日,另外两名公司股东蒋某和陈某山在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欠薪的强大攻势下,主动到江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经讯问,谭某东等三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事供认不讳。随后,蒋某和陈某山把剩余的工人工资款结清。目前,谭某东,蒋某和陈某山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供稿:江永县公安局
编辑:李明宇
二审:顾宇阳
三审:陈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