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民兵组织倡议书​!

时事   2025-01-21 11:18   山东  

加入民兵组织倡议书 
全市广大党员同志、退役军人、适龄市民,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

当前,青州市2025年民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民兵队伍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发布此公告,倡议青州市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依法参加民兵组织和配合民兵工作是每名公民和各相关单位的光荣义务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由军事机关指挥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的重要武装力量。革命战争年代,广大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无产阶级政权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广大民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条件:主要从18至45周岁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吸收具有专业特长的18至35周岁女性公民和45至55周岁男性公民加入。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各类传染性疾病,能适应一般强度的室外体能训练和劳动。

(三)政治条件:政治合格,个人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能积极参加军事机关组织的各类集中活动和训练任务,能够保证上半年参加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1.5天,有参训意向的公民,能够保证参加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个人有需要的,可由市人武部或各基层人武部致函所在单位予以协调)。

(五)以下人员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退役军人(侦察、通信、防化、汽车驾驶、医疗卫生、装备维修、气象水文等专业优先);

3.具有下列专业技术特长之一的人员:具有A级或B级驾驶证的汽车驾驶员;具有各类无人机操作或维修能力;具有各类各型号工程机械操作能力;具有各类道路施工及建筑施工设备操作能力;具有水电、焊接作业能力;具有车辆或工程机械维修能力;具有通信网络设备操作维修能力;具有心理咨询、医疗救护相关资质;具有铁路电务、机务、工务从业资质或经历。

4.具有一定军事训练基础人员、军事爱好者。

(五)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地户籍在青州常住或具有1年以上用工合同、工作稳定的公民报名参加。

(六)现工作于公安机关、城管执法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的公民和驻青高校在读学生,暂不纳入此次报名范围。

三、报名程序

(一)自本倡议书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可电询所在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咨询报名,基层人武部按照民兵队伍编建需求进行筛选,对适编人员确定为预编对象,并将公民个人相关信息填入预编花名册。

(二)预编对象经全市集中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拟编入专业技术岗位的公民还需经专业技术证件核验或实装操作合格,拟编入干部岗位的公民需资格认证合格)后,由青州市人武部批准加入基干民兵组织。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报名后未能加入基干民兵组织的,将纳入民兵编建优质潜力储备,作为下步编兵优先考虑人选。

四、参加民兵组织相关待遇

(一)免费健康体检。对今年新入队或担负训练任务的基干民兵实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二)发放训练补助。对参加年度军事训练的民兵,军事机关将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免费提供食宿及训练服装,并按照参训时长发放训练补助。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遂行其他任务行动时,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误工补助。

(三)加强表彰奖励。对参加上级集训比武取得名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参训表现好、支持民兵工作积极的优秀民兵,年底由军事机关和地方相关部门予以联合表彰。对基干民兵中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经考核认证后,可抽调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新生军训和应征青年役前教育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发放相应补助。

(四)依法保障权益。根据《国防法》和民兵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民兵在参加军事训练或执行任务行动期间,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按国家规定视同为正常出勤,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参加军事训练或执行任务行动期间,发生伤病情况的,由组训军事机关协调同级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救治。因参加军事行动和军事训练造成伤亡的民兵,按照《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212号)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五、温馨提示

(一)民兵报名和民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等各项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专项经费保障。对借民兵工作之名索取钱财的违法行为,请全体公民提高防范,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向市人武部进行举报,举报热线:0536-3221167、0536-3221003。

(二)民兵编建、训练和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属于涉密内容,严格执行各项保密纪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或自媒体、公众号传发相关文件报表、影音图像。对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军地将联合按照相应法律和纪律条例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六、报名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青州市人武部

唐参谋

0536-3221167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

王府街道人武部

闫干事

15095155909

3

益都街道人武部

李干事

17515231002

4

云门山街道人武部

张干事

15266366651

5

黄楼街道人武部

于干事

15953653995

6

弥河镇人武部

任干事

19353565539

7

邵庄镇人武部

张干事

15265666391

8

王坟镇人武部

崔干事

18366335787

9

庙子镇人武部

王干事

15853650363

10

何官镇人武部

潘干事

13046463465

11

高柳镇人武部

孙干事

15006643430

12

东夏镇人武部

田干事

15006619835

13

谭坊镇人武部

张干事

13963692677

14

经济开发区人武部

冯干事

13854469437

 


来源:市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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