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教育   2023-12-11 23:31   西藏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3年12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1

改革自评表

校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实有35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实有3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实有6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3年8月19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2

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会是全校研究生的群众组织,研究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在西藏农牧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全校研究生,发挥连接学校部门与研究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并引导全校研究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四有”青年,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

(二)发挥学校各级党政部门联系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全校研究生的正当权益,推进校园民主与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文化、生活、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各专业各学科各领域的纵向联系和横向交流,引导广大研究生成为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努力实现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引导和鼓励研究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服务于社会,在实践中了解中国的国情和民情,培养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培养适应未来需要的工作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五)增进兄弟学校研究生的交流与团结,加强在校研究生与本科生和已毕业的历届研究生的联系和交流。

第四条 本会工作上接受共青团西藏农牧学院委员会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承认和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西藏自治区学生联合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西藏农牧学院学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土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商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通过正当渠道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在研究生会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予的工作任务;

(三)尊师敬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的声誉;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努力提升自身全面素质。

第十条 本会会员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者,本会应该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向有关部门建议表彰奖励: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或决议,应该受本会批评或劝阻,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本会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自行取消。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院()选出的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研究生会执行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十五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查和批准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及任务;

(三)修改研究生会章程;

(四)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组织结构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和职责:

(一)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会全体大会和部长例会,定期向研究生会成员报告工作;

(二)全面负责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会议,定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及时向校党委、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会议,代表研究生会向有关部门提出与学生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向广大研究生传达学校的工作、会议精神;

(五)指导、帮助、检查、督促研究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研究生会职能机构的组建和撤消,任免主要负责人;

(七)完成学校党、政、团及上级学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管理研究生会经费;

(九)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工作中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于大型活动实行主席团、部长集中讨论制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实践部、生活部、学研部等。


 干部任免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可由校党委、院团委、研究生处提议,由研究生会选举;各职能部部长可由主席团选举;各部干事通过公开竞选,可由各部部长选举,向主席团备案。

第二十一条 副部长及以上干部辞职须向主席团写书面辞职报告,经主席团讨论同意方可辞职。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成员到外校交流学习、休学、辞职或毕业等情况,其成员的增补由主席团或研究生会提名,经研究生会过半数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并在学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会部长以下干部因各种原因变动或离职后,其岗位人选的补充由主席团根据干部的条件,由主席团提名,报院团委备案。


 奖惩与纪律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干部是研究生的普通一员,只有为广大研究生服务的义务,但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优秀的校研究生会和各研究生分会的干部可以参评校优秀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会对本会干部每进行一次考核,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以相应的荣誉奖励。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会每学年对各研究生分会进行一次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相应的荣誉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两个月以上不参加研究生会任何活动或开会无故缺席次或请假五次除病假外以上的成员及干部,由主席团宣布,作自动离职处理;对任职期间明显不称职或严重违纪的研究生会干部,由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报团委备案。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会的经费来源主要为学校财拨经费。经费管理和使用实行公开透明原则,由专人负责,接受本校师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校研究生会主席团。修改后的章程须经代表大会表决,获得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3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1

主席团

3

2

办公室

6

3

宣传部

5

4

文体部

5

5

学研部

5

6

实践部

6

7

生活部

5


4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1

李浩楠

中共党员

植物科学学院

22级

2

张西哲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2级

3

庄富豪

中共党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2级

4

巩佳鑫

中共党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3级

5

李婕娜

中共党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3级

6

王浩浩

共青团员

植物科学学院

23级

7

任烁

共青团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2级

8

周秀英

中共党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2级

9

孟强

共青团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10

周学青

中共党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3级

11

郭淳夕

共青团员

植物科学学院

22级

12

陈功喜

共青团员

植物科学学院

22级

13

段卓岑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3级

14

李晶晶

共青团员

动物科学学院

23级

15

杜运鑫

中共党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16

高坤

共青团员

植物科学学院

22级

17

余应鹏

中共党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2级

18

陈一晨

共青团员

食品科学学院

23级

19

薛小凡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3级

20

宋程前

共青团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21

陶江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2级

22

白玛卓嘎

共青团员

植物科学学院

23级

23

马云龙

共青团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24

陈佳蕴

共青团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25

赵光斌

中共党员

植物科学学院

22级

26

韩愉

共青团员

植物科学学院

22级

27

陈杨

中共党员

植物科学学院

22级

28

许强

共青团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29

蒋明伟

共青团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30

史旭升

预备党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31

王净杰

中共党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1级

32

旦增欧珠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3级

33

陈晓雨

共青团员

动物科学学院

23级

34

杨子洋

共青团员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23级

35

张琛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学院

23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5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研究生会主席团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构成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现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二)产生办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二级学院(部)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部)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西藏农牧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西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西藏农牧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第五次研究生代表主席团成员由西藏农牧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西藏农牧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由7名候选人组成,大会选举5名主席团成员;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由4名候选人组成,大会选举3名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大会正式选举,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达到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画票时,同意的不作任何符号,反对的画“×”,弃权的画“△”。如果另选其他人,须在最后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每另选一个人,必须同时否决一个原候选人,否则,此票为无效票。书写不清楚、涂改或无法辨认的选票均为无效票。

四、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选举。

五、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全体代表半数的,即可当选。如当选委员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视情况决定减少委员名额或重新补选。

六、大会主席团宣布选举结果时,报告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名单。

七、大会选举时:大会会场设总监票1人,监票2人。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表决产生。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选举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并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施行。如选举中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6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选举程序

1、酝酿人选各选举单位要按照相关《通知》以及代表名额的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2、代表选举。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在本单位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报同级党委、校团委、校学生会同意后,筹备召开会议,通过等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正式代表。选举代表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

3、结果报送。代表选举结果经同级党委审核后,填报代表人选名单汇总表、代表构成汇总表,报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代表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热忱服务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3、具有显著的工作业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认真、自觉地执行大会的决议,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选举工作要求

代表的选举工作要在各二级学院(部)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代表选举工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部)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要严格按照代表资格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工作办法,保证学代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大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7

校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





编辑:旦珍、金子琪

校对:陈超

审核:普旺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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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团学工作,引领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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