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最高法:再次明确!债权人向债务人打电话,即便接听电话的非债务人,也可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
学术
2024-10-03 12:04
广东
【裁判要旨】
根据原告(债权人)提供的手机录音内容证明,原告与被告(债务人)就双方借款清偿问题商谈时,曾向被告的手机拨打电话,即使接电话的人并非被告本人,但亦足以证明原告主张债权的事实,据此应认定案涉借款诉讼时效于此时中断并应从次日起重新起算,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
2021)最高法民申243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渭南市华州区鸿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杏林三溪村。
法定代表人
:薛建立,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肖依,陕西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潼关县鑫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潼关县桃林路金都商街。
法定代表人
:孙晓龙,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未央大道豪盛花园B座503室。
负责人
:彭凯旋。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吴应波,男,1964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一审被告
:薛建立,男,1965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华县。
再审申请人渭南市华州区鸿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力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潼关县鑫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龙公司),二审被上诉人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字陕西分公司)、吴应波及一审被告薛建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8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鸿力公司申请再审称,原判决以2015年9月1日的手机录音内容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错误。案涉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鸿力公司不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鸿力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申请再审。
本院认为,本案应审查的主要问题是:原判决认定案涉借款未超过诉讼时效是否正确。
根据原判决查明事实,吴应波挂靠天字陕西分公司,以该公司名义承包了鸿力公司开发的华县怡馨英花公馆(又名怡馨苑)商业住宅项目。施工过程中,为解决项目资金周转问题,吴应波代表天字陕西分公司向鑫龙公司借款1300万元,鸿力公司以就案涉项目111套房产与鑫龙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预告登记的方式提供担保。之后,鑫龙公司依约出借款项,但天字陕西分公司、吴应波未依约履行还款责任,鑫龙公司提起本案诉讼。二审法院依据查明事实判决天字陕西分公司、吴应波归还借款本金1144万元及利息,鸿力公司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鸿力公司申请再审认为鑫龙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已经超出诉讼时效,其不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经审查,根据约定案涉借款期限为六个月,鑫龙公司出借的款项分多笔支付,最后一笔于2013年6月4日支付,诉讼中鑫龙公司同意利息从2013年6月5日起计算,故案涉借款诉讼时效应于2015年12月4日届满。
根据鑫龙公司提交的手机短信显示,在该诉讼时效期间内其于2015年8月21日、8月24日、11月3日、11月23日、12月16日多次向担保人鸿力公司主张权利。
同时,
根据鑫龙公司提供的手机录音内容证明,2015年9月1日鸿力公司与鑫龙公司就案涉借款清偿问题商谈时,曾向吴应波手机拨打电话,
即使接电话的人并非吴应波,但足以证明鑫龙公司主张债权的事实
,据此原判决认定案涉借款诉讼时效于2015年9月1日中断并应从次日起重新起算,事实依据充分,并无不妥。
鸿力公司该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鸿力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渭南市华州区鸿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陈宏宇
审 判 员 徐 霖
审 判 员 张 梅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 官 助 理 邹军红
书 记 员 何 宇
小编拜托 大家一件事:
点击上方
↑
↑
进入
公众号
主页,
按下图
指示,
星标
☆
法眼帝国
!
拜托大家了!
❥(^_-)
↓↓↓点击“阅读原文”【更多精彩文章】
👇
法眼帝国
聚焦全国数十万法律人的专业社群!关注最新的法律热点,传播最热门的法律信息,发布最及时的法律资讯,法眼帝国, 以独特视角审视中国现行法治的平台。
最新文章
最高院法答网:再次重申!民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如何处理?
最高院: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
最高院:夫妻一方频繁转账给另一方,并不能就转款原因和款项性质作出合理解释的,应认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杨小菁,跨省履新
巴利凯,被查!(附简历)
甘肃:一男子在私立医院做手术,中途医生告诉男子,需要下楼缴费12000元才能继续手术,男子无奈只得照做。法院判了!
张爱玲说:“爱过的人是做不了朋友的,因为一见面就心软,一拥抱就沦陷,多看一眼就想重新拥有,所以,要么一生,要么陌生。”
成年人最高级的自律:管理好自己
【镜鉴】万相兰,被查!
“80后”郝云涛,拟任副厅
余华说:“爱不爱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结了;过的幸福不幸福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结了;有钱没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结了。
法发〔2024〕9号:最高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乘坐公司通勤车上班途中发病猝死算工伤吗?法官精彩说理!
江苏:一男子癌症晚期,想到以后老婆改嫁,要求打胎遭拒,竟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父母,去世后,公婆立马上门要赶走儿媳
钱进,被查
王昌国被从宽处理(未移送司法)
涉事民警已停职处理,接受调查!
湖南:女子假离婚,分得价值1370万的财产,丈夫则只有130万。离婚后丈夫收回800万债务,拒绝和女子复婚,女子要分钱,法院判了
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庄宏,被查!
党员去寺庙烧香违纪吗?
新公司法如何适用?都藏在这11个典型判例里!(建议收藏)
律师市场的寒冬是不是真的来了?
太狠心!男子离家出走30年,父母离世后竟现身要求继承遗产!结果……
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工伤认定
最高院: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最高法判例:对判决结果无异议的当事人能否因判决事实认定错误而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有梗有料,笑到飙泪,这个男人长在了我的笑点上
派出所系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无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派出所不得以其自己的名义实施扣押的强制措施
太离谱!俩闺蜜反复怀孕共生11个孩子!竟专门干这事……
最高院:回村定居的退休人员,是否有权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
张锐被查
陈静任公安局长
山西:一女子为20万元报酬,把自己的老公借给闺蜜。没想到,几个月后闺蜜挺着肚子说:我怀孕了!
真正的内核稳定,要戒掉这“三感
刚刚!正部级李钺锋被开除公职,他是二级高级律师,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陈道明:如果男人一旦超过四十岁,开始不碰烟、不喝酒、不沾女色,说明他在这3个方面很独特
王昌国被从宽处理(未移送司法)
人民法院报: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敛财超2亿,姜杰被判死缓
江苏:女子与一男子相亲,点了2万元的酒后,男子称腹痛离开,女子刷爆卡支付3万元后报警,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最新公布:司法部授予2.6万人法律职业资格!法考通过率如何?
干部任职前公示
莫言:太闲的男人不能交朋友,要么捞偏门,要么就是败家子,太忙的女人不要轻易去......
李全被逮捕
人生这道选择题,怎么选都会有遗憾。谋爱前先谋生,爱人前先爱己,一个人没有经济能力,才是万劫不复……
市公安局女支队长履新
新疆:一男子让妻子以美人计套路隔壁老王,事成后只得到40块,男子大怒后将老王杀害,网友:可怜老王,一世英名!
炒股请注意!法院判决: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多少律师没活路了?”
冲上热搜!“15元外卖与照片不符”,大学生愤而起诉!网友怒赞……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