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曝光

政务   2025-01-25 18:32   甘肃  


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平安过节,静宁公安交警将持续曝光近期辖区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5年1月19日22时11分,王某驾驶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径阿阳中路进北环路东5米处右转时与由西向东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





案例二

2025年1月6日19时17分,赵某驾驶小型客车由北向南行径城关镇新体育场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郭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春运、春节是一年当中车流人流最为集中的时期,也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多发的时期,静宁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出行,主动防范交通事故风险,做到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温馨提醒


(一)转弯让直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路口等一等,转弯让直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右转车辆等一等,直行车辆要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

无论有没有信号灯,转弯都要让直行。

(二)右转让左转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路口缓一缓,右转让左转。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无论有没有信号灯,右转都要让左转。

(三)让右原则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让右原则要牢记,右侧来车应先行。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四)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无条件让行

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路口没有信号灯,标志标线要看清。

来源:静宁县公安局

编辑:郭   娜

编审:马永萍  戴腾飞

监制:李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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