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向光向上 冬游西藏”——2024冬游西藏启动仪式系列活动在西藏大剧院开幕,标志着2024冬游西藏启动。
据了解,2024冬游西藏从2024年10月15日开始,2025年3月15日结束,期间推出一系列极具吸引力的旅游优惠政策。
在景区门票方面,全区所有A级景区(寺庙景区除外)免费游览,让游客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畅游西藏的名胜古迹。酒店住宿也给出了大幅度的优惠,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国际品牌、精品酒店执行淡季价格,为游客提供舒适且实惠的住宿选择。
此外,交通方面也有优惠举措,旅游运输企业客运价格不高于旺季价格的50%,各航空公司执行淡季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平台发布的散客票价格),且与区内旅行社签订一定限额座位保障(100或200个座位)的协议等。
同时,对于旅游团队,还给予一定的补贴政策,鼓励旅行社组织更多游客前来领略西藏的冬季之美。
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大大降低游客的旅游成本,提高冬游西藏的性价比,让更多人能够亲身感受西藏冬季的独特魅力。
第七轮“冬游西藏”市场促进奖励(补助)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段
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
二、奖励(补助)对象
区内组织招徕接待区外旅游团队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寺庙景区除外)、旅游运输企业和执飞进出藏航线的航空公司。
三、资金来源
(一)自治区级“冬游西藏”活动资金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统筹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解决。
(二)旅游运输实施企业奖励补助资金自治区承担60%、市(地)承担40%。自治区承担的60%由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向自治区财政部门申报;市(地)承担的40%由地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
四、优惠政策
(一)旅游景区:除寺庙景区外,全区所有A级景区免费游览。
(二)星级酒店: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国际品牌、精品酒店执行淡季价格。
(三)旅游运输企业:具有旅游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含民营)的客运价格按照不高于旺季价格的50%执行旅游淡季价格。
大型车辆(23-29座)价格不超过6元/公里;
中型车辆(8-22座)价格不超过4元/公里;
小型车辆(5-7座)价格不超过3.5元/公里。
(四)航空公司:各航空公司执行淡季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平台发布的散客票价格),且与区内旅行社签订一定限额座位保障(100或200个座位)的协议。
对航空公司新增区内支线航班的,按照《西藏自治区民航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资〔2023〕43号)享受相关支持。
五、奖励(补助)政策
(一)对旅行社的奖励(补助)
1.包价奖励:对区内旅行社组团累计接待游客达到1000人以上的予以奖励10万元,每增加100人(含100人)追加奖励5万元,单个旅行社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80万元。
注:游客统计不包含组团社和地接社导游、司机、陪同人员等。
2.包机奖励:以包机形式组织旅游者进藏旅游的旅行社,每班包机(同一班飞机)超过100人(含100人),奖励10万元;每班包机超过200人(含200人),奖励15万元。
3.专列奖励:以专列形式组织旅游者进藏旅游的旅行社,每趟专列(同一列火车)超过300人(含300人),奖励20万元;每趟专列超过400人(含400人),奖励25万元。
注:(1)经西藏旅行社协会详细测算并经成员单位协商一致,为抵制不合理低价和“零负团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执行最低接待标准。国内旅游者最低接待标准为1200元/人(不含大交通费,按平均在藏6天测算,每天不低于200元/人);
(2)包价、包机、包列不得在各项奖励中重复计算。
(二)对A级免费开放旅游景区的奖励(补助)
除布达拉宫景区、罗布林卡景区由自治区负责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地)、县(区)负责。依据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参观登记统计信息及游客信息相关凭证核定。
(三)对航空公司的奖励(补助)
因支持“冬游西藏”,在活动期间各航空公司调整增加总运力(如增加航班、小机型改大机型等),按同期比较后的净增进藏旅游者200元/人进行补助;净增进藏旅游者应剔除持西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号码的旅客。本政策作为一次性政策执行,若政策延续,以后年度再适时予以调整,具体实施细则由民航西藏区局制定。
因春节、藏历新年及干部职工休假等因素,对航空公司的补贴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025年1月15日。
(四)对旅游汽车客运企业的奖励(补助)
对大型车辆每公里补助2元,中型车辆每公里补助1.5元,小型车辆每公里补助1元,其中自治区承担60%、市(地)承担40%,按照《关于第六轮“冬游西藏”市场促进奖励(补助)(旅游客运)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六、申报材料
(一)旅行社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明细表;
3.旅行社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包机、专列计划的回执确认;机票、火车票复印件;正规旅游合同;租用合法旅游客运车辆凭证;外国旅游团队需提供《旅藏确认函》;
5.旅游团队档案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6.缴税凭证;
7.承诺书(作为第三方机构审核和大数据查询的要件)。
(二)旅游景区申报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需提供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参观登记统计信息及游客信息相关凭证,外国旅游团队需提供《旅藏确认函》复印件;
3.其他能够证明运营情况的材料;
4.承诺书(作为第三方机构审核和大数据查询的要件)。
(三)航空公司申报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
3.与旅行社签订的包机或包价合同(协议);
4.申请区内新增航班奖补的,应提供活动期间的舱位销售情况、承运旅客环比增减情况和旅客进藏月度数据运输量统计表;
5.其他能够证明运营情况的材料。
(四)旅游汽车客运企业申报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
3.与旅行社签订的团队包车(租车)合同(协议);
4.旅游车辆派遣单;
5.驾驶员证照;
6.旅游车辆运营资质;
7.缴税凭证;
8.其他能够证明运营情况的材料。
七、申报时间、程序与审批
2025年4月30日前,申报奖励(补助)单位应按程序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一)旅行社申报资料提交西藏旅行社协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名单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拨付奖励资金,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予以兑现。
(二)布达拉宫、罗布林卡两家自治区所属旅游景区申报资料提交西藏旅游景区协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予以兑现。
各市(地)所属旅游景区(点)申报资料提交西藏旅游景区协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报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在本地旅游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本地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三)航空公司的申报材料由民航西藏区局进行初审,合格后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名单在自治区民航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财政厅予以核定兑现。
(四)各市(地)所属旅游运输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报本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在本地交通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本地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除以上优惠政策外
西藏自治区还发布了系列促消费措施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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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扩大西藏文化旅游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需求,推动西藏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特推出如下措施:
一、万张进藏机票赠送活动
设置国内旅游进藏机票赠送奖励,采用抽奖形式,每年在线上投放 10000 张国内旅游进藏“买一赠一”免费机票奖励,从国内各大城市直飞西藏旅游。赠送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旅游景区布达拉宫门票优先预约权。
二、万张进藏火车票赠送活动
设置国内旅游进藏火车票赠送奖励,采用抽奖形式,每年在线上投放 10000 张国内旅游免费进藏火车票奖励,从国内各大城市直达西藏拉萨旅游。同时,赠送优质景区门票和优质酒店免费住宿券。
三、“亲子游”消费核销券赠送活动
设置“亲子游”消费核销券赠送奖励。采用抽奖形式,按照“游前抽奖,游后核销”的办法,每年向购买进藏机票、火车票和自驾进藏的幸运亲子游客赠送10000份价值1000元西藏“亲子游”消费核销券,用于西藏境内文旅产品消费。
四、“旅友行”消费核销券赠送活动
设置“旅友行”消费核销券赠送奖励。采用抽奖形式,按照“游前抽奖,游后核销”的办法,每年向购买进藏机票、火车票和自驾进藏的幸运结伴游客赠送10000份价值1000元西藏“旅友行”消费核销券,用于西藏境内文旅产品消费。
五、“银发旅”消费核销券赠送活动
设置“银发旅”消费核销券赠送奖励。采用抽奖形式,按照“游前抽奖,游后核销”的办法,每年向购买进藏机票、火车票和自驾进藏的幸运老年游客赠送10000份价值1000元西藏“银发旅”消费核销券,用于西藏境内文旅产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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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邓秀均
校对:聂吉敏
来源:西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