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关于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 “两项补贴” 服务机构(第一批)征集补充公告
根据惠农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 “两项补贴”工作实际,为了让服务机构筛选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将服务清单及申报资料等事项做出以下补充:
一、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项目清单
以上项目可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固定频次服务包,服务机构填报时服务项目请参照上述清单。
二、申请材料
申请成为服务机构的,应按照申请提供下列资料:
1.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申请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和章程)复印件;
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
4.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国家或有关部门对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有从业许可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从业许可或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6.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有职业认证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7.申请机构服务相关操作规范;
8.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以上资料需上传至自治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区民政部门要查看资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请有意愿的服务机构密切关注本补充公告内容,并按照新的要求和规定执行相关操作。如因未及时关注补充信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再次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
惠农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