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
1.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3.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
申请流程:
拟申请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在完成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或更新后,向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新办理《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提交《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同级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以上如有疑问,可拨打0518-85521949进行咨询。
现将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市 区: 连云港市南极南路139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业务大厅
联系人:宋昭 联系电话:0518-85521949
赣榆区:赣榆区徐福路与海城路交叉口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903室
联系人:杨姗姗 联系电话:15950784020
东海县:东海县牛山街道钢铁路204号东海县交通运输局二楼综合计划科
联系人:师飞飞 联系电话:13655138983
灌云县: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灌云县交通局707综合计划科
联系人:李振宇 联系电话:18795588175
灌南县:灌南县人民西路13号 交通运输局大楼908室
联系人: 吴禹伸 联系电话:13655125528
来源 | 市交通执法支队
一审 | 唐春芹
二审 | 肖婷婷
三审 | 陈清
监制 |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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