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法院完成了一次跨越南北的执行行动

文摘   2024-11-24 18:19   河北  


异地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个棘手问题,由于不熟悉当地环境、信息掌握有限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配合程度等因素,往往会影响执行工作的效率。近日,平泉法院执行局认真分析研判后,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在当地法院的鼎力协助下,成功完成了一次跨越南北的执行行动,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德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确定上海某公司违约并承担违约金45983.70元。然而文书生效后,上海某公司始终并未履行其义务。


2024年5月20日,申请人承德某公司向平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进行了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承办人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工厂正在生产中。于是,2024年10月9日,平泉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前往上海实地调查被执行人。

考虑到异地执行的复杂性和距离因素,平泉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秀艳立即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并出具相关协同执行的手续。嘉定区法院执行局领导迅速响应,派出两名法警和两辆警车一同前往目的地。到达现场后,他们协助平泉法院干警向被执行公司工人释法明理,并顺利查封了被执行人工厂内的两台机器,圆满完成了执行强制措施。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此次跨越南北的异地执行行动,充分体现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工作理、和强化执行大局和形成执行合力的决心。平泉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化司法联动机制建设,打造高效执行“组合拳”,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信息来源:平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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