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防止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近期,县疾控中心对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各种突发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及技术操作规程、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现场卫生状况、制水工艺、涉水产品许可批件索证情况、水质检验、从事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合格证及饮水安全相关法律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投加消毒药和净水剂记录、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转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供水单位配备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专人负责水厂的供、管水工作,饮用水卫生状况良好,生产过程中水质净化及消毒设备正常运行,各项记录完善,水质检测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下一步,县疾控中心将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巡察,持续提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
供稿:方建峰
审核:马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