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范围:地块一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涧东村,总面积1.1660公顷,涉及稷峰镇涧东村。地块二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涧东村,总面积1.5083公顷,涉及稷峰镇涧东村。土地用途:物流仓储用地。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稷山县2024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使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三、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晋政发〔2023〕12号)和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10.3万元/亩。来源:稷山县人民政府
一、征收范围:地块一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涧东村,总面积1.1660公顷,涉及稷峰镇涧东村。地块二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涧东村,总面积1.5083公顷,涉及稷峰镇涧东村。土地用途:物流仓储用地。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稷山县2024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使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三、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晋政发〔2023〕12号)和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10.3万元/亩。来源: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