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理州发布
2024年第三季度涉旅典型案例
其中,文化和旅游部门
查办案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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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导游石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案
案件情况
2024年7月26日,导游石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
法律依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单位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对导游石某作出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
2024年9月2日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导游熊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案
案件情况
2024年6月6日,导游熊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
法律依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单位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对导游熊某作出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
2024年8月21日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导游朱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
2024年6月30日,导游朱某某在车上向游客兜售鲜花饼、榴莲饼、海苔、香菇、核桃、云腿共6种物品,共计售出10箱,每箱售价100.00元,违法所得共计1000.00元。
法律依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单位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对导游杨某作出罚款100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
2024年9月2日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导游人员付某在执业过程中,以咒骂等方式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案
案件情况
云南优品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导游付某参加2024年5月23日至5月26日中午的昆明、大理段导游执业活动,执业过程中导游付某讲解话语超出职业道德范畴,带有辱骂及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消费项目等性质。
法律依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处罚单位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对导游付某处作出罚款6000.00元,并暂扣导游证10日的行政处罚;对云南优品旅行社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丁某的行政处罚合并处理,给予罚款3000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旅行社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业整顿10日。
处罚单位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
2024年8月14日
来 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微信公众号、“风花雪月号”微信公众号
编 辑 | 杜开蕾
审 核 | 张燕春
投稿邮箱 | dlzh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