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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蓝电行动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
持续在监管、充电、停放等突出隐患上破题
针对出租户占比高、乱充电问题突出的主要小区
层层部署、加强排查、闭环整治
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筑牢辖区消防安全屏障
违法案例
曝光
2025年1月2日,北城街道应消管理站在对永嘉县北城街道城关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1家九小场所实施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处罚。
2025年1月6日,北城街道应消管理站在对永嘉县北城街道城关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1家九小场所实施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处罚。
2025年1月2日,三江街道应消管理站在对芦田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合用场所内员工何某实施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处罚。
2025年1月16日,桥头镇应消管理站在对厂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马某某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某厂区实施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处罚。
2025年01月17日,沙头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的居民楼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1家居民楼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