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按理说,入党时宣誓对党忠诚的他们,不该背离初心、忘却使命;
按理说,获得提拔晋升被委以重任的他们,不该以权谋私、贪图享乐;
按理说,接受过教育警示的他们,不该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但行差踏错的人生没有那么多“按理”,一着不慎便成了悔之晚矣的那个“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牢固树立以查办案件贯穿联通“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工作理念,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2022年3月29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案”理说》栏目,切实推动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
敬请关注。
阿坝州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陈超
【案例】
陈超,男,1973年3月生,1993年3月参加工作,202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阿坝州九寨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九寨沟县粮油收储公司执行董事,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23年8月,经阿坝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接受茂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月,陈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6月,因犯受贿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案悔】
【案情】
【案说】
陈超在忏悔书中自问“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究其根源,还是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出现问题,身居“一把手”高位却缺乏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任由自己的“心”“手”放纵,最终在商人老板“围猎”中被彻底击穿,坠入贪欲的深渊。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一旦开了口子,其行为底线便很容易一触即溃。陈超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管住自己的“生活圈”、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不被“围猎”者的糖衣炮弹蒙蔽了双眼。只有始终保持初心、牢记使命、坚守担当,才能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一心为民。
——阿坝州茂县纪委常委 靳彪
来源: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