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文摘   2025-01-31 19:30   黑龙江  


为有效防范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态势,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示:
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明确任务职责。深刻汲取各类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压紧压实渔港、渔船、渔业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
二是必须做好安全指导。做好冬捕活动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冬捕活动有序开展。做好所辖养殖主体冬季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指导养殖主体在冰上作业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对冰面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冰层厚度和稳定性符合安全标准,务必在冰面承载能力足够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展生产作业。
三是必须督促问题整改。按照渔业安全生产要求,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结果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时整改,全面检查是否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是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用技能进渔港、上渔船、进渔户,强化宣传培训,增强船东和养殖户安全生产意识。针对冬季冰上冬捕作业的特殊性、冰层结构复杂的实际情况,培训冬捕作业及清冰雪工作的人员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确保冬季渔业生产安全。
五是必须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渔业从业人员应做到“两项自查”
一是自查生产活动安全隐患。自查渔业生产用房、冬捕冰上作业、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在养殖水域设置必要警示标识,避免社会车辆、人员冰上通行。在冬捕活动期间,梳理冬捕区域周边交通道路状况,合理规划停车区域、行车路线、参加人数等,采取限流措施,严禁无关车辆冰上行驶。遇气温升高、冰面承载能力不够等情况,及时调整冬捕时间、地点或取消冬捕活动。
二是自查加强渔船管控。利用冬季停产时机,自查船体结构、封闭船舱和渔船主机,确保船体无破损、封闭舱无漏点、主机无故障。自查证书发放、渔业船舶船检档案建立、公务执法船艇手续、船员配备、船员资质审查等情况,针对自查情况及时对接整改、补充完善。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孙雪娇
责编:辛永亮
审核:刘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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