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涉及时间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24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证明)等报名表中涉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17:00,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iansheban2021@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方式
(一)报考人员需进行笔试和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内容综合材料写作。根据笔试成绩,择优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
(四)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通过面试的人员,收到通知后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和2寸近期照片(3张)到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1号楼10楼1016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出现空缺,由我中心视岗位类型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未与原单位办理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
(五)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对招聘过程及结果保留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77-55890116
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是瓯海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高教新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道路、安置房等城市建设工作。近年来,温州市高教新区围绕“温州市未来科技产业新城”建设目标,秉承“一座城、一盘棋、一条龙”的规划理念,依托高教、科创、人才、生态的叠加优势,在总规划面积56.82平方公里布局“一核一轴五板块”,建成投用中国基因药谷启动区、浙大温研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重大产业平台。
附件2:温州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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