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纵使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侥幸闯关”
......
不愿戴、懒得戴!
不系扣、随意戴!
违法行为人姓名:胡*
违法行为人姓名:韩*桂
身份证号:211221******017441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24分
违法地点:银州区柴河街南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行为人姓名:刘*
身份证号:211222******053412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10分
违法地点:银州区柴河街南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骑乘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头部与坚硬的物体产生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事故发生时,对骑乘者的冲击力很强,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铁岭交警温馨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不闯红灯!
不逆行!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