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11”电商大促季
各大电商平台推出的新“玩法”
让不少网友遭殃:
“莫名其妙地买了很多东西”
一网友反映
自己的爷爷待收货快递:54个!
已到货9个手表3口锅6个电水壶
咋回事?
未购买自动下单
平台诱导开通“先用后付”功能
据报道,很多消费者反映,自己的付款方式莫名其妙变成了“先用后付”,不用输密码、刷脸或刷指纹确认就直接下单了。其他平台推出的“0元下单”功能也与此类似。
有的消费者只是想收藏商品或先添加到购物车,方便比价和统一结算,却变成了直接下单;
也有消费者根本不知道以“先用后付”的方式购买过商品,驿站里都是自家包裹不说,后续还产生了违约金和逾期费用。
广州的朱女士近日就遭遇了“先用后付”的“神奇”bug:只不过浏览了一下商品,就被自动下单了,等她接到送货电话才发现。
朱女士前段时间想给出租屋换一套沙发,就是某电商平台上浏览了相关商品,看中了其中一款仿皮沙发,但因为中途有事,还没来得及选颜色和座位数就退出了页面。过了两天,她突然接到物流电话,说她买的沙发要送货上门。朱女士一头雾水,赶紧去看订单下单时间,发现就是在她浏览后下的单。但她非常确定自己没有下过单,因为订单上沙发的颜色、座位数以及快递地址都跟她的需求不符。朱女士立刻跟客服沟通,但客服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让她拒收,然后迅速给她退了款。
在此之前,朱女士就发现自己在浏览商品时,偶尔会发生浏览中自动跳转到支付页面的情况,当时她以为是自己开通了手机的什么手势功能,没想到还能被自动“成功下单”。
她上网查询,发现遭遇过类似情况的网友不在少数,矛头大多指向开通的“先用后付”功能。随后她马上关闭了这个功能,之后就再也没发生过类似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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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发声:
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1月9日,上海市消保委发文表示,“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模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确实有利于促进交易,但应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平台应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开通“先用后付”;
平台要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说明“先用后付”的优势以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
平台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当消费者不需要“先用后付”时,可以方便地关闭;
江苏省消保委也发文提醒,平台在消费者开通有信用消费性质的功能时,应采用弹出窗口或红色加粗等方式醒目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1.我的淘宝
2.右上角设置
3.先用后付设置
4.关闭服务
5.确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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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中心
2.设置
3.先用后付设置
4.关闭先用后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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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平台在付款页面,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付款方式。
你用过“先用后付”吗?
你对这种支付模式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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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黄 泳
二审:赵琦睿、刘敏华
三审:杨永坚
四审:刘 昊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青年报、上海市消保委、江苏省消保委、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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