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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尼“十月年”即将来临,外出旅游、家庭聚餐等群体性用餐增多,是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期。元江县食品安全办发布如下预警,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合理饮食消费。
一
关注食品安全,科学合理采购消费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须承担法律连带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动物生血菜、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发芽洋芋、河豚鱼、药食同源菜制品、凉拌菜等含有毒素和容易滋生病菌的高危高风险食品。
(二)切勿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切勿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三)各类农村集体聚餐及各类集聚性餐饮活动的承办方要向所在村、社区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要提前介入,登记备案,规范留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依法依规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选购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干净有序的超市、商场(店)或市场。购买预包装食品要查看标签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发票。
(五)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
(六)家庭聚餐时,不暴饮暴食、不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在家里制作食品时,要做到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必须先过沸水,再煸炒,确保烧熟煮透。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冷却后再储存。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要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七)不盲目“尝鲜”,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尤其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病患者、术后康复期等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随意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易混淆、已霉烂的野生菌类,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八)食用食物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应及时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在等待救治过程中,及时采取简易催吐措施,并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可疑食物样品、个人呕吐及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临床救治参考。
二
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应急处置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职责、行业主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密切沟通交流,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全力排查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多渠道、多形式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消费和自我防范意识。县卫健局要组织好全县卫生、疾控部门加强节日期间诺如病毒等高发食源性传染疾病的监测,严密防控、科学判定,迅速处置。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规范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果断处置,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
关心自身健康,合法维护权益
若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对购买食品的安全问题有疑问的,请保存好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拨打 12315 热线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理性依法维权。
元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编辑:方瑾瑞
初审:陈 卓
复审:刘政佳
校对:黎欣欣
终审:杨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