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晚,吉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宾馆有5名未成年人入住。民警检查入住记录发现该宾馆并未对这5名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登记,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便直接提供住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西吉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宾馆前台工作人员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该宾馆责令停业整顿30天并处罚款2万元的处罚。
下一步,西吉公安将继续常态化加强辖区旅馆业、出租屋检查力度,坚决落实旅馆业、出租屋住宿登记实名制度,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根据要求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必须做到以下五点
所有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落实,确保旅馆业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要求,熟练操作流程。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