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无偿献血是爱,是无私奉献,是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充分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是连接人民友谊的桥梁和纽带,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
科学告诉我们:每次献血所抽取的200-400毫升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血液自身具有旺盛的代偿能力,间隔半年以上的献血,不但无损健康,相反还可以促进血细胞的新陈代谢。坚持长期科学献血,可以减少心脑血管疾病。
我们倡议:立即行动起来,伸出您的援助之手,捐献一袋挽救生命的血液,用我们的爱心,给他人带去生命的希望,用我们的爱心,共同营造一个充满“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和谐家园。
1.献血年龄: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2.献血者体重: 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3.献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无献血禁忌(参照健康征询表)。无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4.献血注意事项:一是献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应清淡,不要吃油腻类食物,不要饮酒、不要吃药;二是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不要空腹、穿宽松袖口衣服;三是献血后穿刺点上的创可贴至少保留4个小时,针眼处三天之内不要沾水;四是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防止高空作业和不要过度疲劳。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按照下列规定供血:一是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二是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三是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通辽市血站报销咨询热线:18648508878)2.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优先用血。3.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表彰的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三免政策”,可以凭相关证件在自治区内免费游览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时间:11月13日—15日8:00—17:00(中午不休息)时间:11月18日9:00—16:00(中午不休息)时间:11月19日—20日8:00—16:00(中午不休息)时间:11月21日8:00—16: 00(中午不休息)时间:11月22日9:00—15: 00(中午不休息)时间:11月25日 8:30—16:00(中午不休息)时间:11月27日 8:30—16:00(中午不休息)
来源:健康左中编辑:马佳琳 初审:关海青 复审:王玉华 终审:刘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