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麻将牌一响,几头猪白养”
“扑克牌一掼,一年钱白赚”
赌博不仅是一种恶习
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戳视频观看本期法治情景剧
《如此营业》
主要人物
李畅:赌场经营主要发起人,见张樊通过赌博获得金钱后,便动起了“歪脑筋”。
张樊:李畅朋友,资深赌徒,被李畅雇佣为赌场管理人。
陈小峰:个体户,因铺面经营情况不佳被李畅诱惑,为赌场提供场地,成为共犯。
付小俊:赌博参与者,因常去的赌场“有猫腻”,决定换到李畅经营的赌场。
阿伟:赌博参与者,与付小俊一样是同一家赌场的常客,二人发现“有猫腻”后,决定改去李畅经营的赌场。
案件回顾
张樊是一个资深赌徒,平日喜欢在手机上赌博。一日,他与好友李畅相约水吧喝茶,李畅见其因赌博收益可观,由此滋生开设赌场的想法。经一番讨论后,二人决定立刻着手创办。
开设赌场需要场地,李畅便想到了好友陈小峰,劝他入伙“做大生意”,到时候不仅能解决店铺租金问题,还能赚一笔。在利益的驱动下,陈小峰答应入局。
随着时间推移,赌场筹备各项工作陆续完成,李畅、张樊等人便准备正式开门迎客了。
付小俊、阿伟是赌场的客人,两人在包厢内玩得不亦乐乎。可渐渐地,付小俊、阿伟越输越多,很快便身无分文了。张樊表示可借钱给二人翻本,想着再拼一把,付小俊、阿伟向赌场借了钱,但很快也输光了。李畅表示,二人要想顺利离开赌场,需留下身上值钱物件作抵押。
离开赌场后,付小俊、阿伟悔恨不已,赌博不仅“赚不到钱”,还倒欠了一屁股债,遂决定报警,举报李畅、张樊等人开设赌场。经过调查,警方很快便将李畅、张樊、陈小峰一举抓获。
(法治情景剧改编自真实案例)
案件结果
▲ 海口市融媒体中心主持人 刁翔 (左)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王云鹏(右)
情景剧中的李畅、陈小峰和张樊就是真实案例中被告人袁某甲、袁某乙和杨某某。他们开设的赌场仅仅两天就被警方查封,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高效行动力,也再次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不容挑战的底线。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袁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二、被告人袁某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三、被告人杨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你知道什么是
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吗?
一起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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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接力
▲上海建纬(海口)律师事务所 孙纲
赌博类犯罪是目前较为高发的罪行,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二者之间其实是有较为明显区别的。
1.两者的性质不同。
开设赌场罪以盈利为目的,不仅包括线下开设赌场还包括线上建立赌博网站。
赌博罪是参赌者之间的聚众赌博行为,关于这点在观众朋友们的日常生活中,千万要注意消遣娱乐不能碰触赌博的红线。
2.两者的规模不同。
赌博罪,整体来说是比较私密的,规模比较小的,成员比较固定的。而开设赌场罪是非常开放的或者说外人是非常容易进来玩的,人数较多的。因为规模不同,所以对社会危害性也不同。
3.行为特点不同。
赌博罪,一般都是非常不固定的,临时的,今天你来玩,明天他来玩,玩完就散。
而开设赌场罪,一般是长期稳定的在这里开设和经营,虽然有时候可能转换场地,但是这个所谓的赌博行为是一直在稳定的经营下去的。
4.量刑不同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可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开设赌场的,情节严重的有可能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提醒观众朋友们,为赌博网站引流、代为投注或者是在赌场中作为工作人员也可能会被定为开设赌场罪,比如本案中的赌场员工杨某最终也被判定为开设赌场罪。
以上就是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这里诚恳地建议大家远离赌博的诱惑,可能拯救的就是自己和家庭。
2024年《阳光检察 以案释法》
全新上线!
……
《阳光检察 以案释法》
具体播出时间
海口电视三套
星期四 21:30(首播)
海口电视一套
星期四 16:00
今天的法律知识
你记住了吗?
下周我们不见不散
出 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海口广播电视台
总监制:丁宁 张凌光
监 制:叶丽锋 吴易蔚 何春光 刘谭杏
视觉监制:刘伟慧 颜翰
制片人:孙丹丹 冯亮
内容编审:刘谭杏
编 导:吴书咏
摄 像:李祥国
包 装:颜翰 刘宗衡
手 绘:李洁琬
微文编辑:温苡
微文主编:张筱薇
微文审校:杨雨霞
微文审核:刘谭杏
微文监制:叶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