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大、甘肃建筑学院、兰州资环大学、甘肃政法大学、西北师大招聘公告

教育   2025-01-16 21:52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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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非编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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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者优先;

(三)年龄要求: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能力素质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https://gsjypxc.gcvtc.edu.cn:80/rszp/online_apply/login_is.xhtml)



(三)资格审核: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因填报信息有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各类综合素养,如: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


(五)体检:拟聘人员自行在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上交至学院组织人事部门。


三、相关待遇

(一)用工性质:合同聘用制

(二)试用期:无工作经验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1年,有工作经验的录用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仅享受学院试用人员薪资

(三)薪酬:试用期结束通过考核的人员,按照聘有岗位职称等享受相应薪资待遇,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咨询电话:0931-2391350 2391082

咨询时间:9:30—11:30、14:30—16:00(周一至周五)

监督电话:0931-2394169


来源: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cvtc.edu.cn/info/1157/14597.htm


02

兰州交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安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兰州交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列表。


二、引进层次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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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层次

按照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层次认定,分为四类。


(二)引进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提供税前安家费:第①类26万元,第②类21万元,第③类15万元,第④类2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第①类15-25万元(一人一议),第②类12万元,第③类10万元,第④类3万元。

4.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自入职起两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

5.入选第四层次①类的博士(含博士后),可选择享受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税前),不再参与校内住房分配;或享受不超过五年的租房补贴(2400元/月)。②类博士提供不超过五年的租房补贴(2400 元/月)。

6.对确定的拟引进博士,在未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前已在我校工作的,实行临聘制度,兑现临聘工资7500元/月。

7.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20万元)、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8.以人事代理方式解决①类、②类博士的配偶工作,博士配偶一般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9.在招聘岗位工作满4年后,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可以转入教学科研岗位。

10.学校幼儿园、附小、附中均为兰州市稀缺优质教育资源,为子女入园入学提供全面保障。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注册后报名。

(http://zhaopin.lzjtu.edu.cn/)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如实在招聘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及其他相关材料。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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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 面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全面考核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考核的人员统一进行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对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


(七)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二)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民安 夏文卿

联系电话:0931-4938751

监督电话:0931-4955658

网址:http://rsc.lzjtu.edu.cn/

邮箱:zhaopin@mail.lzjtu.cn


来源:兰州交通大学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招聘51人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规定。我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51人,具体岗位列表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博士研究生年龄须为198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外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lzre. edu.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成功后将个人简历和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一周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左侧查询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至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显宜盛229)进行资格复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实施,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后通知考生本人。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复检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3.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4.备案及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学校审核审批,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三、引进层次及待遇

(一)引进层次标准

符合学校重点学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院建设中的特色学科)团队引进要求,有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国内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的博士或国外知名大学毕业的博士或学校紧缺专业、特殊学科急需的博士。符合《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及岗位列表》中专业要求。

其他专业毕业的博士如有报考意向,可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二)人才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有偿享受学校教职工公寓住房一套;

3.在享受校内同级岗位绩效的基础上额外享受博士专项岗位绩效1500元/月;

4.省外及省内部属院校毕业的博士,入职后一次性发放10-30万元安家费;

5.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

6.享受20万元高层次人才补贴(陇原人才D卡);

7.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副教授;

8.一次性凭票据报销应聘过程中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四、招聘学科(方向)、专业及联系人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51人,具体岗位及联系方式见《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及岗位列表》。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在招聘各环节,如应聘人员不能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提供相应材料(含档案、现实表现材料等)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799231

学校监督电话:0931-8798186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1月13日



甘肃政法大学招聘42人

甘肃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省属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学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学校现设14个学院,建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甘肃省数字法治产业研究院等17个省部、厅局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4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院校、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院校、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全国“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成员、甘肃高校法学教育联盟会长单位。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甘肃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安全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二)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各类条件。

(三)A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B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C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D类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采取全职引进方式,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校内绩效工资、福利。

(二)人才按照已取得业绩成果分为四类并兑现相应待遇,具体为:

A类、B类、C类人员实行年薪制,完成与学校所签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A类人才年薪200万,B类人才年薪100万,C类人才年薪80万;提供90平方米左右免费住房一套(房屋仅供本人使用,不涉及房屋产权)。

D类人才待遇如下:

人才层次

岗位类型

引进待遇

备注

安家补贴

(万元)

科研启动金

(万元)

“陇原人才服务卡”安家补贴

住房


专业技术岗

(科学研究型)

50+

10

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中规定的安家补贴按省财政实际拨款发放本人,单位配套经费包含在学校安家费之中。

提供90平方米以上新建教师公寓房源

具体安家补贴及待遇“一事一议”

第一层次

专业技术岗

(教学科研型)

50

10


第二层次

40

10


第三层次

25

10


第四层次

10

10


(三)D类人才安家补贴为税后标准。

(四)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按照《甘肃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博士定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符合学校相应职称条件的可定职副高级职称。

(六)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三、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招聘学院报名邮箱(具体见岗位列表)。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上述材料至招聘学院报名。

(二)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的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学术委员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应对获取国外学位以及获取国内高校自设专业学位的人才进行学科专业认定。

2.心理测验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考察

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人才工作小组要侧重考核人才的业务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进行评估,对其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打分评判。

考察采取面审和函审的方式进行。学院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4.体检、公示

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若初检不合格者,可在5天内申请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5个工作日内,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将体检合格、档案复查无问题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审批、备案、聘用

对于学校会议通过且招聘环节完整、招聘过程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人事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及备案手续。备案合格的拟聘人员,人事处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入职后如发生学位撤销情形,将解除聘用。

(二)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监督组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01434

学校监督组电话:0931-7602811                             

甘肃政法大学

                                       2025年1月15日


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8年定名为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学校现设26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3个孔子学院。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研究院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1个,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1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6个,甘肃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基础研究创新群体10个,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9个,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1个,甘肃省两长国家文化公园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甘肃省联合实验室3个,甘肃省高校产业研究院1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5个,甘肃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其他各类省级研究平台21个。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等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美术与书法、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4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6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有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古代文学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教育学、简牍学2个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重点支持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学/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80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附件,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博士,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科理论素养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本科生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四)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辅导员岗位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学校提供安家补贴:第一层次40万元,第二层次35万元,第三层次30万元。引进人才可按团购价选购学校周边商品房,学校不再提供校内周转房。

(三)按照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者可申领“陇原人才服务卡”及20万元安家补贴。

(四)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第一层次10-20万元,第二层次5-15万元,第三层次3-10万元。

(五)按第一层次引进的博士,两年聘期内可享受校内副高级三级岗位相应待遇。

(六)博士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达到相关条件可定职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除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七)学校附中、二附中、附小和幼儿园均为甘肃省和兰州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为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提供便利。

(八)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议待遇。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截止。应聘人员通过邮件报名,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或登录招聘系统(https://zpgl.nwnu.edu.cn/zp.html#/)注册后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收到报名邮件后完成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的审查工作。

(三)考核

1.由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完成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费用自理。若初检不合格者,可在5天内申请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审批

学校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2025年12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当年不予审批聘用。

(六)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七)聘用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二)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931-7971026。





根据学校建设一流大学的战略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为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现面向海内外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退休“银龄”教师,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培养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海内外高校教师。(本校退休教师按照《西北师范大学“银龄服务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二)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

(二)聘期内享受年薪制:20万/年(税后),由学校分12个月平均计发,按月支付。

(三)对家庭所在地在兰州市以外的“银龄”教师,聘期内由学校提供配备基本家具家电的人才公寓周转房;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聘期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聘期内须来校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2.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组建、带领学科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学生培养工作,每学年应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每学年参与指导、组织申报1项国家级高水平项目或取得其他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6.每学年组织开展国内外或区域性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交流活动1次;每学年组织开展校内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不少于4次。

(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专业”。

(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确定拟聘人员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聘用

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其他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86-0931-7971991。

(二)《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招聘需求一览表》中未列入的学科,确因工作需要,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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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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