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嵊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通告明确四个街道全域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区,同时号召全体嵊州市居民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时间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025年1月28日除夕晚,通过巡查发现,张某、屠某在嵊州市三江街道美妙三公里江堤上(烟花爆竹禁燃区),庆祝春节燃放鞭炮,鉴于当事人及时停止违规行为,被公安民警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甘霖镇:东至:望江路延伸北接长乐江,南经黄塘岭村路接甬金高速;南至:以甬金高速为界,西接苏台高速;西至:苏台高速为界,北接长乐江;北至:以长乐江南岸为界。
崇仁镇:区域一:东至:环镇路;南至:溪滩村北(嵊州市梅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南侧);西至:绍甘线(高速连接线);北至:环镇路。区域二:马仁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
长乐镇:东至:甬金高速出口匝道向北延伸至报本路;南至:甬金高速出口向西延伸至南山江桥;西至:长乐镇南山江桥向北延伸至报本路;北至:报本路,含长乐镇迎宾广场。
仙岩镇:区域一仙岩村:东至:诗画剡溪西岸;南至:仙岩村笋山脚下大坑甏;西至:浙江震凯化工有限公司;北至:西鲍隧道南出口;区域二西鲍村:东至:曹娥江西岸;南至:嵊州市斯佳纺织有限公司;北至:嵊州市天宇纸业有限公司;西至:后门山;区域三岩头村:东至:曹娥江西岸;南至:浙江力普粉碎机械有限公司;西至:嵊新首创最西侧;北至:104国道嵊新首创红绿灯处。
贵门乡:东至:贵门村田畈;南至:贵门乡党群服务中心;西至:碗窑遗址;北至:鹿门书院及嵊州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中心。
(一)其他未涉及调整的乡镇(街道):保持原有的烟花爆竹“双禁”区域不变(四个街道为全域“双禁”,其他乡镇“双禁”区域为集镇建成区,其中谷来镇“双禁”范围包括原王院乡、原竹溪乡建成区,金庭镇“双禁”范围包括原北漳镇建成区)。
(二)禁燃禁售时间:“双禁”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禁止零售烟花爆竹。
(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对查处的案件及时进行曝光。举报电话为:110、12345。
(四)其他地点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予以遵守。(五)《关于调整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嵊州市各乡镇烟花爆竹“双禁”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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